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治疗终结后再申请-广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882民初712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5月30日16时11分,石某驾驶车牌号为XXX的轻型货车,在广德市团结路(祥生君麟府路段)转弯时,与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潘某受伤及两车受损。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石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潘某无责任。潘某受伤后,先在广德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1天;出院后因睡眠差、紧张烦躁,多次到广德市邱村镇中心卫生院(广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门诊就诊;2025年9月24日,又因取内固定物再次住院5天。两次住院共花费医疗费22424.86元。但2024年6月13日,潘某曾因胸闷单独住院3天,花费3086.5元,并通过医保报销了这笔费用。
事故后,某保险公司垫付18000元。潘某自行委托安徽德宁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90天。某保险公司不认可该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委托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结论仍为十级伤残。潘某系农村居民,以务农为生。事故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潘某156713.66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驳回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包括医疗费22424.86元、误工费32320.8元、伤残赔偿金99078元等合理费用,但剔除了与事故无关的胸闷住院费3086.5元,并调低了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标准。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伤残鉴定别急着做,医疗费用要分清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交通事故受伤后,伤残鉴定必须等治疗彻底结束再申请,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同时,医疗费只赔和事故直接相关的部分,无关费用(比如感冒、胸闷)不能算在赔偿里。 很多老百姓遇到事故容易犯两个错误:一是刚出院就急着做伤残鉴定,二是把所有看病的钱都拿来索赔。结果像潘某一样,部分诉求被法院驳回,白忙活一场。
普通人遇到类似事故,记住这3点就能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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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要“等一等”
潘某第一次鉴定时,手臂内固定还在体内,关节活动受影响,鉴定时机不成熟。法院明确说:必须等“治疗终结或伤情稳定”才能做鉴定(比如取完钢板后)。如果你刚出院就去做鉴定,保险公司一申请重鉴,你可能白花鉴定费,还耽误时间。正确做法: 治疗完全结束(比如二次手术做完、伤口愈合)至少3个月后再申请鉴定。像潘某取完内固定后做鉴定,结果就被法院认可了。 -
医疗费要“分得清”
保险公司常以“费用和事故无关”为由拒赔。比如潘某胸闷住院的3000多元,法院没支持,因为:- 事故只造成手臂骨折,胸闷没证据证明是车祸引起的;
- 他还用医保报销了,等于自己承认和事故无关(医保规定第三方侵权的费用不能报销)。
但精神科费用却获赔了,因为潘某有记录证明“车祸后才出现失眠、焦虑”。正确做法: - 保留所有病历和发票,写清每次看病原因(如“车祸后手腕疼痛”“事故后失眠”);
- 别用医保报销事故相关费用,否则会被视为“自己承认无关”;
- 无关小病(比如感冒、高血压)单独就医,别混进事故索赔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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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扯皮时,别慌着认输
潘某的保险公司一开始拒赔精神治疗费、调低护理费标准,但法院根据病历和重新鉴定,支持了合理部分。关键提醒:- 保险公司说“单方委托鉴定无效”?别怕!只要鉴定机构正规,法院会重新委托权威机构复核(像本案重鉴后仍定十级伤残,保险公司反而倒贴1000元鉴定费);
- 对方压低误工费?务农的按农林牧渔业收入算(本案年均6.9万),不用提供银行流水;
- 如果保险公司拒赔不合理,直接起诉。像潘某一样,最终多拿了近2万元赔偿(原索赔18.3万,法院支持17.4万,扣除垫付后实得15.6万)。
最后叮嘱: 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保留现场照片;所有医疗记录写明“车祸所致”;别信保险公司“尽快签字了结”的忽悠。伤情复杂的,哪怕只是骨折,也建议等彻底康复再处理赔偿——省得像潘某折腾两次鉴定。记住,法律只保护和事故真正相关的损失,该争的别妥协,不该要的别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