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和同事对劳务受伤均有责任-桂阳县律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021民初510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桂阳县某组因水库需要护坡,由该组组长陈某寻找施工人员。经人介绍,陈某找包括邓某、邓某丙等人为桂阳县某组提供劳务,劳务费由该组干部商议发放。2025年1月12日,陈某安排邓某上山砍树,邓某丙驾驶农用拖拉机运输树木。因需加工木材,陈某要求邓某搭乘邓某丙的拖拉机前往,途中车辆侧翻导致邓某受伤。邓某住院36天,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经司法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需后续治疗费1.2万元。事故发生后,桂阳县某组支付5000元,邓某丙支付33610元。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邓某总损失19万余元。判决邓某自己承担20%责任,邓某丙承担40%责任(已付33610元,还需赔42765元),桂阳县某组承担40%责任(已付5000元,还需赔71375元)。
三、核心观点及维权指南
核心观点:劳务受伤不是只找包工头赔,雇主和同事都可能要担责,但自己违规坐车也得"自担苦果"。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三个关键"坑",普通人很容易栽跟头:
第一个坑:告错人白忙活
邓某一开始只告了陈某和邓某丙,但法院发现陈某是组长,找人干活是代表桂阳县某组的"职务行为"。就像村里修路,组长叫你干活,实际是给整个村民小组干活,钱也是小组出——真正该赔钱的是"桂阳县某组",不是组长个人。很多工友受伤后只找直接叫你干活的人,结果对方穷得叮当响,最后拿不到钱。
第二个坑:自己违规要"打折"赔偿
邓某明知拖拉机不能载人(农用拖拉机设计就是运货不载人),还硬要坐,法院直接判他自担20%损失。算下来19万损失,他自己就得少拿3.8万!干活时别图方便冒险,比如坐货车车厢、不戴安全帽,这些都可能让你的赔偿"打骨折"。
第三个坑:赔偿项目漏算就吃亏
邓某索赔10个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鉴定费。其中伤残赔偿金10万多元占大头,要是只盯着医疗费,等于白丢一半赔偿!很多人出事后只算医院花了多少钱,却忘了误工损失、伤残赔偿这些"隐形钱"。
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4步救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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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留证据":
- 拍现场照片(侧翻的拖拉机、工地标识)、记下目击工友电话;
- 要求包工头写事故证明(如"2025年1月12日邓某在桂阳县某组水库工地受伤");
- 别信"私了"口头承诺!本案协商无果才起诉,如果签了"一次性解决"协议,后面想加钱基本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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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真老板":
- 问清工资谁发、工程归谁管(本案中桂阳县某组干部发工资,就是真雇主);
- 查工程公示牌,看是"村民小组"还是"公司"承包(小组组长干活=代表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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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内做鉴定:
- 出院后立即做伤残鉴定(本案4月14日鉴定,1月12日受伤,间隔合理);
- 拖太久可能被质疑伤情与事故无关,像骨折超过3个月才鉴定,对方可能说"是你自己又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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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要"算全账":
- 除了医疗费,这些钱必须算:
✓ 误工费(住院+修养期间收入损失,本案按农林行业标准算);
✓ 伤残赔偿金(十级伤残约10万元,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可多赔);
✓ 后续治疗费(如二次手术,凭鉴定直接要); - 别被对方"我们最多赔医疗费"忽悠,法律明确支持10项赔偿。
- 除了医疗费,这些钱必须算:
最后提醒:2025年新规定,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必须1年内起诉(旧规是3年)。本案2025年1月受伤,8月就立案,没超期。如果拖到2026年再告,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遇到事故别犹豫,该验伤验伤、该起诉起诉——你的赔偿款,可能正在被"过期"悄悄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