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没清算不能直接要钱-萧县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322民初530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3月,孙某、赵某和张某甲三人合伙承包张某镇屈某水厂巩固提升工程,约定赵某负责接收发放工程款,张某甲、孙某负责工地施工管理。三方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达成后,孙某先期出资27万元交给了赵某。至2018年2月工程结束,后因经营分歧,孙某要求进行清算,但三人未能进行合伙清算。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在没有完成合伙清算、无法确定合伙盈亏的情况下,孙某要求分配合伙利润的请求缺乏依据,最终判决驳回了孙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孙某需要自己承担5800元的案件受理费。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合伙做生意,没算清账就想要钱?法院:不行!
生活中,很多人合伙做生意都是"兄弟情深",觉得签什么合同太见外,钱怎么分"到时候好商量"。但本案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很危险!孙某和两位朋友一起做工程,没签书面协议,工程结束后因为账目不清闹上法庭,要求分30多万,结果法院一分钱都没支持他。
为什么没清算就不能分钱?简单说就是"三没":
- 没算清:不知道是赚了还是亏了
- 没凭证:账目混乱,说不清钱花哪了
- 没共识:合伙人互相不认对方的账
遇到类似情况,普通人该怎么做?记住这四步:
第一步:合伙前必须签"白纸黑字"协议
别觉得"都是熟人"就不签合同!协议要写清:
- 每人出多少钱、占多少股
- 谁管钱、谁管账、谁管工地
- 利润怎么分、亏损怎么担
- 散伙时怎么算账
就像结婚要领证一样,合伙也要有"法律身份证"。没协议就像"事实婚姻",分手时最难扯清楚!
第二步:合伙中必须"日清月结"
工程进行中就要管好账:
- 设立共同账户,所有收支必须通过该账户
- 保留每一张发票、收据、转账记录(手机截图也要存好)
- 每月三方签字对账,就像查水表一样定期"查账"
- 大额支出必须三人同意,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本案中孙某吃亏就吃在:钱都打给赵某,自己只留了转账记录,其他账目完全不知情。
第三步:决定散伙时必须先"算总账"
工程结束后第一件事不是"分钱",而是"算账":
- 统计所有收入(工程款到账情况)
- 梳理所有支出(材料费、人工费等)
- 确认剩余资产和未付债务
- 三方签字确认《清算报告》
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
- 先发书面通知要求清算(微信、短信也算证据)
- 请专业会计帮忙整理账目
- 协商不成马上起诉,在起诉时就申请司法审计
第四步:打官司前先自问"三有没有"
法院不会替你算账!起诉前先检查:
- 有没有完整的原始凭证(发票、收据等)
- 有没有三方确认的阶段性对账记录
- 有没有尝试过自行清算的证据
本案中孙某多次申请司法审计都失败了,因为:
- 他自己没保留完整账目
- 对方不配合提供凭证
- 两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都因"材料不全"终止
特别提醒:
- 工程结束就要及时清算,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找
- 别学孙某把"确认合伙关系"当诉讼请求(这早被之前判决认定了)
- 法院不是"算账公司",举证责任在原告方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合伙是"先小人后君子",散伙是"先算账后分家"。规矩定在前,日后好散场。要是等到撕破脸才想起来算账,很可能像本案一样:工程做了,钱没了,官司赢不了,诉讼费还得自己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