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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买交强险出事故要赔光交强险限额-衡南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3 衡南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422民初286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9日11时57分许,原告贺某甲驾驶无牌三轮电动摩托车搭载刘某行驶至衡南县江口至金塘路段0公里500米(衡南县江口镇好又多超市路段)左转弯时,与被告谢某甲驾驶的XXX轻型栏板货车相撞,造成原告贺某甲、乘坐人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2025年2月24日,衡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贺某甲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告谢某甲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乘坐人刘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贺某甲被送至南华大学某南华医院进行治疗,住院6天,诊断为胸5、9椎体骨折、头皮裂伤。花费医疗费19176.94元。2025年4月30日,原告向衡阳市云集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评级、三期评定。2025年5月12日,该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贺某甲胸5、9椎体骨折行PVP手术后评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75日、营养期90日。另查明,被告谢某甲驾驶的货车登记车主为湖南某有限公司,该车未购买保险;谢某甲系该公司雇员,事发时正在运送货物;原告贺某甲受伤前以务农为生。

法院判决:湖南某有限公司赔偿贺某甲15.9万余元(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关键提示:遇到类似事故,记住这3点能多拿赔偿!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却藏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没买交强险的车主,撞人后要先赔满“交强险限额”!原告贺某甲自己闯红灯左转(负主要责任),但因对方货车没买交强险,最后反而拿到15万多赔偿。为什么?

1. 交强险是“保命钱”,不买=自己扛大头
法律明文规定:所有机动车必须买交强险(每年几百块)。但本案中湖南某有限公司的货车没买,结果法院直接判公司先赔满交强险的“兜底额度”:

2. 员工开车出事,老板必须“背锅”
谢某甲是公司雇的司机,开车送货时撞人,公司直接当被告。法院说得很清楚:员工职务行为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全权负责。公司想甩锅给谢某甲?没门!所以老板们注意:别让员工开“裸车”(没保险的车),否则赔到破产别喊冤。

3. 作为伤者,抓住2个机会多拿钱

律师提醒您:

记住:交强险不是“可买可不买”,而是“不买必栽大跟头”。每年省几百,出事赔几万——这笔账,普通人真算不起!(案例解读:衡南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