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账多退少补规则下买方必须补足房款差额-通山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24民初239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3月10日,甲方谭某、乙方刘某、监证方山城壹号九号楼开发商签订《协议书》,内容为:为了建设好山城壹号九号楼盘,乙方刘某在订合同时,投资了五十万元订合同押金,乙方现在要求退出山城壹号九号楼的开发,甲方同意其退出。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如下协议:一、乙方同意将订合同押金五十万元投资给甲方,作为投资回报,甲方同意总房价为壹佰万元的房产给乙方抵五十万元的投资款。二、作为投资回报,甲方同意将山城壹号九号楼三楼一套、九楼一套共计两套房产给乙方。价格以开发商开盘折扣价格为准,在壹佰万元的总房价上多退少补。三、甲方在房产楼层给乙方后,乙方无条件将山城壹号九号楼的承建合同转让给甲方。四、乙方将山城壹号九号楼承建委托给甲方后,九号楼所有开发事项,乙方不得参与,也无权干涉。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产生纠纷,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方责任以及产生纠纷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024年4月6日,乙方谭某与甲方通山某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以抵住宅商品房及门店的方式支付,门店和商品房均按销售价的9.5折计算抵扣乙方工程款。另外,1#的503、603、1603、1703号房价格按照每平方米3530元计算抵扣工程款,9#403至1403、1703号房的价格按照每平方米4080元计算抵扣工程款,9#1302号房按照每平方米3930元计算抵扣工程款,9#303号房按照每平方米4580元计算抵扣工程款,9#301号房按照每平方米4730元计算抵扣工程款。另外每户的单价还要加上20元的天然气开户价格。
2025年2月份,经通山某丰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原告将开发商抵给原告的工抵房山城壹号9栋301、903号两套商品房抵账给被告。后被告刘某将其中9栋301号房转售给他人,9栋903号房暂未出售,谭某表示随时可以协助被告办理相关手续。
后因谭某与刘某之间还有另外的借款纠纷以及合同纠纷,二人进行结算对账,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提起本案诉讼。
2025年7月4日,通山某丰置业有限公司出具证明一份,载明“兹证明山城壹号9-301号房,面积134.46㎡,售楼部上墙销售价格为单价:5120元/平方米,总房款为:688435元。抵给9栋谭某项目经理工程款是开盘折扣价,单价为:4750元/平方米,总房款为:638685元。山城壹号9-903号房,面积134.46㎡,售楼部上墙销售价格单价为:4480元/平方米,总房款为:602381元。抵给9栋谭某项目经理工程款是开盘折扣价,403至1703均价为:4100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人民币:551286元”。
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天内,向原告谭某支付房屋价款189971元及利息(利息从2025年8月25日起算,按年利率3%计算,直到付清为止)。同时,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刘某承担。简单说,刘某得补交18万多房款,还得付点利息。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几点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签了“多退少补”的抵账合同,超出约定金额的部分,你必须老老实实补上,别想用其他理由赖账! 法院为啥这么判?因为谭某和刘某的协议写得明明白白——两套房按开盘折扣价算,总价118万多,但只抵100万投资款,多出的18万多得补。刘某说“我还欠你钢材款和借款呢,不用补了”,但法院没认:这些是另外的事,得单独处理,不能混在一起抵扣。更关键的是,房子交给你了,你卖不卖、赚不赚,都跟原房东无关,该补的钱一分不能少。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比如工抵房、债务抵账),千万别犯刘某的错误,照着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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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把“价格怎么算”写死!
像本案中“价格以开发商开盘折扣价格为准”这种话,必须附上具体证明(比如开发商盖章的定价单)。别光口头说“按市场价”,否则一打官司,你说4000一平,他说5000一平,法院只能认白纸黑字的证据。建议:签合同时,直接把开发商的定价文件作为附件,双方签字确认。 -
交房后,赶紧算账别拖!
房子一交,差价就得马上结清。本案刘某拖了好几个月,结果不但要补本金,还得加3%年利息。记住:法律上,你收到房子那天起,就该主动找对方结算。如果对方不认账,别光打电话催,发个书面通知(微信、短信也行,保留记录),写明“按合同该补XX元,请X天内付清”,这能当证据用。 -
其他债务?单独处理,别乱“抵”!
刘某最吃亏的是拿“借款”“钢材款”当理由不补房款。法院说了:这些是不同类型的债务(借款是借钱,钢材是买卖),必须分开起诉。你想抵扣?行,但得双方同意,或者另打官司确认金额。否则,像本案一样,法院直接说“这案子不处理,你另告去”。
实用建议: 如果和对方还有其他账没清,别指望一笔勾销。先按合同把当前债务结清,再通过协商或新诉讼解决别的事。实在谈不拢,赶紧单独起诉,别等对方赖账。 -
房子没卖出去?不是你不补钱的理由!
刘某辩称“903号房还没卖掉,卖房亏了”,但法院根本不理——房子交给你那天起,就是你的财产,怎么处置(自住、出租、转卖)都和原房东无关。风险自负!类似情况:别拿“房价跌了”“租不出去”当借口,合同义务不会因此消失。
最后提醒:这类纠纷常见于工程款抵房、债务重组,普通人容易稀里糊涂签协议。记住三字诀——“写清楚、算及时、分清楚”。合同里每个数字、每个时间节点都得抠准;交房后一周内主动对账;不同债务绝不混为一谈。真闹到打官司,你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附件就是救命稻草。别等对方起诉才慌,早留证据早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