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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金拖欠时,合并后新公司必须继续付租,担保人仅承担补充责任-黄冈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黄冈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02民初486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3年1月16日,汤某向黄冈东湖某公司购买商铺。同日,汤某(甲方、出租方)与黄冈某丙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汤某将商铺租赁给黄冈某丙有限公司,租期15年(2013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租金按季度支付。其中,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每季度租金7108元;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季度7552元;2024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每季度7996元。合同约定:若承租方延付租金超过90天,需按当期月租金标准的18个月支付违约金,汤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某乙有限公司(原武汉某有限公司)曾出具《证明》,承诺在黄冈某丙有限公司不能履行租赁合同时,由其与子公司东湖某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2014年8月,武汉某有限公司更名为某乙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6日,湖北某甲有限公司与黄冈某丙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约定湖北某甲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黄冈某丙有限公司,由湖北某甲有限公司承担全部债权债务。2018年2月5日,黄冈某丙有限公司注销。此后,湖北某甲有限公司作为新承租方,按合同支付租金至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0日,湖北某甲有限公司发出公告,称因疫情延期支付3个月租金(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但至今未支付欠租。汤某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欠租及违约金,并要求某乙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判决:

  1. 《商铺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湖北某甲有限公司需向汤某支付2021年12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的欠租118759元;
  2. 违约金调整为以欠租金额为基数,自2022年3月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
  3. 某乙有限公司仅在湖北某甲有限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4. 驳回汤某其他诉讼请求(如高额违约金等)。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件事:当商铺租给你的人被其他公司“吞并”后,新公司必须接着付租金;如果签了担保,担保人一般只在租客彻底没钱时才兜底,不是直接替租客还钱。很多老百姓买商铺时被“包租返租”忽悠,以为稳赚不赔,结果遇到欠租就懵了。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1. 公司合并了?新东家照样得付租!

2. 担保人不是“背锅侠”,别指望直接找他要钱!

3. 违约金太高?法院会帮你“打折”!

最后划重点

总之,商铺租赁不是“躺赚”生意。遇到欠租,别慌也别忍——先查公司去向,再按“租客→执行→担保人”三步走,违约金别贪高。记住:法律保护老实人,但只帮及时行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