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拖欠租金能要回钱但难解约-太康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627民初285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2月,白某在太康县某乙有限公司购买了红星国贸360商场14套商铺(总价值281万余元),同年11月13日与太康县某甲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约定:
- 白某将14套商铺全权委托该公司经营(包括招租、收租等),托管期10年;
- 前3年租金白某已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不向该公司主张;
- 第4-5年(2023年1月起),该公司应按商铺总价9%的90%支付年租金(即每年约25万元),于每年1月30日前支付;
- 若拖欠租金,该公司需赔偿白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律师费)。
协议签订后,白某于2019年12月30日交房,该公司将商铺出租给他人使用,但仅支付9万元租金后,剩余租金一直拖欠。白某多次通过微信、短信催要无果,遂起诉要求:
①解除合同;②支付拖欠租金40万余元及损失;③返还商铺并支付占用费;④承担律师费1万元等。
法院判决结果:
- 公司向白某支付 2023年1月1日—2025年1月1日拖欠租金365,672.95元;
- 公司支付白某 律师费1万元、公告费200元;
- 驳回解除合同、返还商铺、索赔租金损失等其他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拖欠租金别慌,但解约没那么容易!
核心观点:开发商长期拖欠租金,你能追回真金白银的损失(租金+合理费用),但想“一气之下解约收回房子”很难获法院支持,除非合同写明“欠租X次就自动解约”或你提前发过书面催告。
为什么白某赢了钱却丢了解约?
- 租金和律师费稳赢:
- 合同白纸黑字写了“第4-5年每年付9%租金”,公司欠了2年,法院直接按房价算出欠款(281万×9%×90%×2年=45万,扣掉已付9万,剩36.5万)。
- 关键提示:合同里若明确写“违约方要赔律师费”,你请律师的钱就能让对方出!(白某凭委托合同和发票要回了1万元)
- 解约被拒的致命伤:
- 合同只写“托管10年”,没写“欠租几次就能解约”;
- 白某虽微信催款,但没发过正式《催款函》(法律上要求“书面通知”);
- 法院认为:“公司还在努力向租户要钱(微信记录显示),直接解约会扰乱商场经营,太伤市场秩序”。
遇到类似纠纷,这样做才靠谱:
✅ 签合同时重点盯这3条:
① 写清“拖欠租金超过X天,我有权解约”(比如“逾期30天未付租,守约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② 明确“律师费、公告费由违约方承担”(别嫌啰嗦,这是真能省下的钱);
③ 约定“租金支付日+宽限期”(如“每年1月30日前付租,超5天按日0.05%付违约金”)。
✅ 拖欠发生后马上行动:
- 留证据:微信催款时别只说“给钱”,要写“根据XX合同第X条,你已逾期X天,请于X日前付清租金,否则我将解除合同”;
- 发函:用邮政EMS寄《租金催收及解约预警函》(留存寄送凭证),这是法院认可的关键一步;
- 别冲动收房:像白某要求“返还商铺”,法院会认为“你擅自收房可能影响商场经营”,反而担责。
❌ 千万别犯的错:
• 只口头催款不保留记录 → 法院说“你没证据证明催过”;
• 合同没写解约条件就起诉解约 → 法院大概率驳回,还白交诉讼费;
• 拖到第六年才要租金 → 第六年租金需“另行协商”,没约定就难要回(本案白某第6年租金请求被驳回)。
最后提醒:开发商欠租是常见套路,优先追钱而非解约! 本案白某要回37万多比强求解约更实际——毕竟商铺还在对方手里出租,你解约后反而收不到新租金。遇到问题别硬扛,带齐合同和催款记录找律师,把“该要的钱”一步到位要回来,才是真聪明!
(注:本文为普法参考,个案需结合证据分析,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