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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包合同无效,证据不足难获全额赔偿-镇平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镇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24民初356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签订新能源微风发电协议,约定某甲公司将风电项目的基础工程、避雷工程、设备杆安装工程承包给某乙公司施工。
河南某有限公司与某乙公司于2025年3月5日签订合伙承包工程协议,约定合作项目为河南省平顶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微风发电基础2500个,由河南某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包括所有材料和人工,某乙公司按8500元/个支付工程款。
后双方协商,河南某有限公司转至镇平县工地施工,按原合同履行。河南某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带领施工队到达镇平县,某甲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给某乙公司开具施工进场通知书,项目开工日期为3月28日。某甲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给某乙公司开具退场通知书,写明某乙公司施工人员围堵现场管理人员,责令退场。某甲公司于2025年5月8日给某乙公司开具罚款单,罚款100000元。
河南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25年3月20日给邝某转账85000元,附言注明"退还"。
审理中,河南某有限公司与某乙公司确认购买的钢筋、法兰盘等材料已制作成45套成品(45个钢筋笼+45个法兰盘),价值57000元,某乙公司表示愿意接受该45套成品。

判决结果:

  1. 河南某有限公司需将45套钢筋笼、法兰盘成品交付给某乙公司,某乙公司收到后支付57000元;
  2. 某乙公司赔偿河南某有限公司损失5000元;
  3. 驳回河南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原主张损失238824.61元)。
    案件受理费4882.37元,由河南某有限公司负担3082.37元,某乙公司负担1800元。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建议

关键教训:签"合伙"合同搞工程,证据不足要吃大亏!
这个案子表面是"合伙",实际是"转包",结果合同被判无效,原告索赔23万多元,法院只支持了6.2万元。为什么?两个致命问题:

1. "合伙协议"实为违法转包,合同直接无效

2. 损失索赔靠证据,光说不练一场空

最后提醒:
工程干一半停工别硬扛!先做三件事:
1️⃣ 立即发书面函件给对方,说明停工原因并保留送达证据;
2️⃣ 清点现场材料、设备,全程录像+第三方见证;
3️⃣ 找专业工程律师审核合同,别被"合伙""合作"字眼忽悠。
记住:法律只保护有证据的人,不是有道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