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合同无效,证据不足难获全额赔偿-镇平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24民初356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签订新能源微风发电协议,约定某甲公司将风电项目的基础工程、避雷工程、设备杆安装工程承包给某乙公司施工。
河南某有限公司与某乙公司于2025年3月5日签订合伙承包工程协议,约定合作项目为河南省平顶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微风发电基础2500个,由河南某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包括所有材料和人工,某乙公司按8500元/个支付工程款。
后双方协商,河南某有限公司转至镇平县工地施工,按原合同履行。河南某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带领施工队到达镇平县,某甲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给某乙公司开具施工进场通知书,项目开工日期为3月28日。某甲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给某乙公司开具退场通知书,写明某乙公司施工人员围堵现场管理人员,责令退场。某甲公司于2025年5月8日给某乙公司开具罚款单,罚款100000元。
河南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25年3月20日给邝某转账85000元,附言注明"退还"。
审理中,河南某有限公司与某乙公司确认购买的钢筋、法兰盘等材料已制作成45套成品(45个钢筋笼+45个法兰盘),价值57000元,某乙公司表示愿意接受该45套成品。
判决结果:
- 河南某有限公司需将45套钢筋笼、法兰盘成品交付给某乙公司,某乙公司收到后支付57000元;
- 某乙公司赔偿河南某有限公司损失5000元;
- 驳回河南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原主张损失238824.61元)。
案件受理费4882.37元,由河南某有限公司负担3082.37元,某乙公司负担1800元。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建议
关键教训:签"合伙"合同搞工程,证据不足要吃大亏!
这个案子表面是"合伙",实际是"转包",结果合同被判无效,原告索赔23万多元,法院只支持了6.2万元。为什么?两个致命问题:
1. "合伙协议"实为违法转包,合同直接无效
- 某乙公司把整个风电工程"转包"给河南某有限公司,还签成"合伙协议"。
- 但法院一眼看穿:协议里只说某乙公司"协调关系",工程全由河南某有限公司垫钱干,按数量拿钱,根本不是真合伙(真合伙要共担盈亏)。
- 法律红线:承包方不能把整个工程转包给他人(《民法典》第791条),否则合同无效!
- 你的教训:
✅ 签合同时擦亮眼:如果对方只收钱不出力,让你全权负责施工和垫资,这就是"转包"不是"合伙"!
✅ 查清资质再接活:像河南某有限公司只是劳务公司,没有风电工程资质,却接了整个基础工程,属于"明知违法还硬干",自己也要担责。
2. 损失索赔靠证据,光说不练一场空
- 河南某有限公司主张23万多元损失,包括工资8万多元、伙食费2万多元、房租3万多元等,但法院只认了6.2万元,为啥?
- 证据造假:说在平顶山租了房,却提供3月19日(刚到镇平)的租房收据;
- 逻辑矛盾:3月20日就给工人"赔偿损失",可工程3月28日才开工;
- 单方证据无效:工资表自己手写,法院不认;
- 无关费用:招待费、工人父亲医药费等,不算直接损失。
- 法院只认两种损失:
① 实打实的材料费:45套钢筋笼+法兰盘价值57000元(双方确认);
② 合理交通费:酌情补5000元(因原告证据太差,只象征性支持)。 - 你的救命锦囊:
✅ 留证据像留命:- 每笔支出必须有正规发票(不要手写收据!);
- 工资要银行转账+工人签字确认(不要单方工资表);
- 沟通全程录音/录像(退场通知、停工原因等)。
✅ 损失发生快止损: - 工程停了就立刻退场、处理材料(如转卖钢筋),别等1个多月放任损失扩大;
- 公证要趁早:材料存放在哪、数量多少,第一时间做公证(别像本案跑去错误地点公证)。
✅ 别碰"转包陷阱": - 如果对方说"咱们合伙",但让你全垫资、全施工,立刻提高警惕;
- 要求查看对方与业主的原始合同,确认是否允许分包。
最后提醒:
工程干一半停工别硬扛!先做三件事:
1️⃣ 立即发书面函件给对方,说明停工原因并保留送达证据;
2️⃣ 清点现场材料、设备,全程录像+第三方见证;
3️⃣ 找专业工程律师审核合同,别被"合伙""合作"字眼忽悠。
记住:法律只保护有证据的人,不是有道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