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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出车祸帮工人也要赔钱,车主不知情可免责-方城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方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322民初677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5月22日11时9分,池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车主为刘某),在路口左转弯时,与王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事故导致池某、闫某受伤,池某(死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抢救花费786.48元)。交警认定池某和王某各负同等责任,死者池某和闫某无责任。
事故背景:闫某身体不适,池某乙联系池某帮忙开车送两人去医院。池某驾驶的车辆是刘某所有,当时停在池某家,但池某开车前未告知刘某。事故发生后,池某垫付了10355元丧葬费。另一伤者闫某要求保险公司在赔偿中预留9万元份额。

法院判决结果:

  1. 华安某司新乡公司赔偿死者家属344500.63元(含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
  2. 池某赔偿死者家属65759.25元(已扣除垫付的10355元);
  3. 驳回死者家属对车主刘某的赔偿请求。

三、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核心提醒:义务帮忙开车出事,帮工人也要担责;车主不知情可免责!

很多街坊以为:“我免费帮人开车,出了事不该我赔”。但本案清楚告诉你:义务帮工≠不用赔钱! 池某免费带人去医院,看似好心,却因转弯没让直行车负同等责任,法院仍判他赔15%。为什么?

普通人应对建议:

  1. 帮忙开车前必做两件事

    • 确认车主同意(最好留微信记录);
    • 检查车辆状况(如本案池某家车“有毛病开不成”,却冒险开刘某的车)。
      ▶️ 本案教训:池某原想开自家车,因车坏了擅自开刘某的车,直接导致自己多赔6万多元!
  2. 出事后这样保护自己

    • 伤者/家属:立刻保存交警责任认定书(本案凭此划分责任),垫付费用要写收条(池某因有10355元收条,赔款直接扣除)。
    • 帮工人:若免费帮忙,出事后别硬扛——可主张“被帮工人”分担责任(本案池某乙联系池某开车,但池某乙已死亡,责任转由其家属承担)。
    • 车主:发现车被偷开,马上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刘某因证明“不知情”,成功脱责)。
  3. 这些钱别白丢

    • 精神抚慰金5万能拿到(本案支持了),但被扶养人生活费难主张——死者配偶赵某丁有养老金和3个成年子女,法院不支持其生活费请求。
    • 保险赔付有顺序:交强险先赔(本案预留9万给其他伤者),超出部分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王某车方赔50%,池某个人赔15%)。

最后敲黑板:

好心帮忙≠法律免责!
开车前问一句“车主同意吗”,
出事后留一手“垫付写收条”,
赔偿时盯紧“保险先赔后人赔”。
遇到纠纷别私了,3日内拍照取证(现场、车辆、伤情),直接联系交警调责任认定书——这是打官司的“命根子”,本案原告凭此多拿回20多万元!

(注:本文依据真实判决改编,姓名及企业名称已按规范隐去,核心规则适用于全国类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