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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代偿后有权向债务人和反担保人追回全部损失-获嘉县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获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0724民初287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6月30日,河南省某担保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某担保公司为银行贷款提供80%的连带责任担保,当借款人不还钱时,双方按2:8比例分担风险。2023年11月9日,债务人崔某与邮政银行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贷款35万元用于收粮食,年利率6%,借款期限12个月(从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3日)。同日,债务人崔某和反担保人崔某与河南省某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及反担保合同》,约定某担保公司为崔某的贷款提供担保,崔某作为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明确:若某担保公司代偿后,崔某需偿还全部代偿款,并按合同成立时LPR的4倍(年利率13.8%)支付违约金;追偿范围包括代偿本金、利息、律师费、保全费等;反担保人崔某的保证期从代偿日起算5年。
贷款发放后,崔某到期未还款。2025年6月13日,邮政银行要求某担保公司履行担保责任。2025年6月20日,某担保公司代崔某偿还贷款本息293061.87元。为追回款项,某担保公司委托律师打官司,花去律师费4500元、保全保险费400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1. 债务人崔某要在10天内还清代偿款293061.87元,并从2025年6月20日起按年利率13.8%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
  2. 崔某还要支付律师费4500元和保全保险费400元;
  3. 反担保人崔某对崔某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如果崔某不还钱,崔某必须一起还)。

三、核心观点与纠纷处理提示
这个案子说清了一个关键问题:当你给别人当担保人,对方不还钱你代付后,法律全力支持你“讨回血汗钱”,而且反担保人也得一起扛责任! 很多人以为担保只是签个字,出事后才发现自己可能背上巨额债务。结合这个案例,给遇到类似纠纷的普通人3条实用建议:

1. 作为债务人(借钱的人):别拖!拖了损失更大

2. 作为反担保人(给担保人做担保的人):签字前看清“连坐”条款

3. 作为担保人(帮别人担保的人):代偿后3步“安全锁钱”

最后提醒:担保不是“帮朋友”,是拿自己身家冒险!2025年全国担保追偿案涨了30%,很多人因轻信口头承诺背上债务。签字前务必做到:一查债务人征信,二让反担保人提供房产抵押,三在合同里写死“违约金不超过LPR4倍”——这些小动作,能避免你从“好人”变“老赖”。 遇到纠纷别硬扛,专业律师一小时就能理清追偿路径,比拖到执行阶段少损失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