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可申请减免租金,但需及时沟通协商-郏县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425民初266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5年4月3日,常某、牛某作为房东与租客赵某签订《店面房出租合同》,约定将郏县某处767平方米的房屋租给赵某经营美容院,租期10年(201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3日)。合同规定:第一年租金8万元,之后每年递增8%,每年4月3日付租金;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租赁,赵某有优先权;合同终止后若不搬离,要按原标准交租金并罚年租金10%。
前五年(2015-2020年)租金赵某已付清。但从2020年起,赵某只付了24万元租金(实际转账19万元),剩余租金未付。赵某辩称:1)2020年至今已超5年,原告起诉过时效;2)2020-2022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美容院多次停业,收入大减,应减免租金;3)周边商铺租金都降了,原告还涨租显失公平。赵某曾发短信给常某请求减免,比如提到"隔壁店疫情后只收9万",但常某未回复同意。
法院查明:赵某至今还留有16台空调、热水器等物品未搬走,实际占用房屋。合同约定后五年(2020-2025年)租金应为68.9万元,已付24万元,但因疫情影响,法院调整了部分租金标准。
判决结果:
- 赵某30天内腾空房屋,并按17.27万元/年的标准支付2025年4月4日后的占用费;
- 赵某10天内补交租金39.45万元及逾期利息(按LPR计算);
- 驳回房东其他诉求(如15992元违约金)。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关键提示:疫情不是拒付租金的"免死金牌",但可申请合理减免
这个案子对租客和房东都很有参考价值。很多当事人以为"疫情来了就能不交租",或者"对方不交租就能马上赶人",结果都吃了亏。法院的判决其实划出了三条清晰的红线:
第一,疫情减免租金要"看证据、讲道理",不能光喊困难
赵某主张减免2020-2022年租金,法院支持了,但只调整了这3年:把本该每年递增8%的租金,改成按疫情前最后一年(10.88万元/年)固定收取。为什么没全免?因为:
- 赵某提交了短信证明自己请求过减免("隔壁店只收9万");
- 美容院属于服务行业,确因防疫停业过;
- 但赵某没提供实际亏损的账本、停业通知等硬证据,所以法院没完全按他的要求减。
给租客的建议:
1️⃣ 遇到疫情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书面联系房东(短信、微信都行),明确说"因XX原因申请减免X月租金",别只口头抱怨;
2️⃣ 保存好证据:比如政府停业通知、流水账单、同行降租的合同(像本案中赵某提到的隔壁店);
3️⃣ 别赌气不交租!赵某拖了5年租金,结果连利息都要多付好几万。
第二,诉讼时效要算"最后一期",不是"每期单独算"
赵某辩称"2020年没交租,现在2025年才告我,超时效了",但法院没采纳。因为租赁合同是"分期履行的同一笔债务",就像分期还房贷——最后一期到期(2025年4月3日)才开始算3年诉讼时效。房东2025年6月起诉完全来得及。
给房东的提醒:
⚠️ 别以为租客拖几年租金就"自动失效"!只要合同还在履行中,时效就从租期结束起算。但最好每年跟租客对账,避免像本案中赵某谎称"第六年已付清"(实际转账记录只有19万)。
第三,合同到期不搬走?租金照付还罚钱!
合同期满后,赵某留着空调不搬,法院直接判他按"第十年租金+8%"(17.27万元/年)交占用费。更关键的是:合同里既写了"按原标准交租",又写"罚年租金10%",法院认为重复了,所以没支持违约金。
给双方的保命建议:
✅ 合同到期前30天,房东发书面通知:"请X月X日前搬走,否则按XX元/天收费";
✅ 租客退租时,拍视频清点物品,双方签字确认"房屋已腾空",避免遗留小物件被索要天价占用费。
最后划重点:公平原则不是"谁哭谁有理"。赵某因疫情获减免,但没提供亏损证明,所以只减了3年;常某坚持涨租,但因合同明确也获支持。遇到类似纠纷,别自己硬扛——先看合同条款,再收集疫情/经营困难证据,最后务必书面沟通!否则像赵某这样拖5年,就算有理也得背上逾期利息。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名已做匿名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