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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必须全额赔偿 - 宝丰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0 宝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421民初336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4月23日7时40分许,贾某驾驶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宝丰县兴宝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张八桥镇袁店村交叉路口处时,与克某、段某驾驶的雅迪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段某、克某受伤,道路两侧树木及三车损坏。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段某、克某无责任。
段某受伤后,先在宝丰县人民医院住院12天(4月23日至5月5日),花医疗费20620.84元,诊断为肋骨多处骨折、创伤性气胸等;后转至某医院住院16天(5月5日至21日),花医疗费66177.15元,诊断为肋骨骨折、肺部感染等。后续门诊费、转院运费、电动车施救费等共2629元。经鉴定,段某构成一处八级、一处十级伤残,需误工120日、护理60日、营养60日。
贾某的车辆在中原某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责险。段某起诉索赔47万余元,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法院判决结果
中原某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赔偿段某417065元(已扣除垫付的9000元),驳回段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车祸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很典型:对方全责,但索赔过程容易“踩坑”。作为天天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关键点,普通人照着做就能少走弯路!

1. 事故现场:先保命,再留证据

2. 治疗期间:每一分钱都要“留痕”
段某为啥能赔40多万?因为他每张发票都没丢!普通人常犯的错误:

3. 索赔时:重点防“保险公司扯皮”
本案保险公司辩称“被扶养人费用算错”“车损没发票”,差点少赔几万。普通人要注意:

4. 最后提醒:三件事千万别做

总结:车祸索赔就像“打补丁”,证据链缺一环就少赔钱。发生事故后,按“报警→留票→鉴定→起诉”四步走,保险公司该赔多少一分不少。如果对方全责却拖着不赔,哪怕只差几千块,也别妥协——法律站在你这边!(注:本文案例已匿名处理,人名公司名按规范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