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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施工工程合格仍可拿钱但优先权会过期-绩溪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绩溪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824民初124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8年1月11日,出让人胡村自治组织作为甲方与购地人许某、顾某、钱某(许某为代表人)签订《购地协议书》,约定将位于绩溪县伏岭镇胡家胡村的农家空闲农房宅基地及地面附属物出让给乙方。2018年6月1日,许某作为甲方与乙方舒某签订《绩溪县伏岭镇胡家胡某甲土建工程合同》,约定由舒某承建胡某甲土建工程,工程计价按实际工程量为准(920元/平方,约1500平方),施工工期为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合同总价款1380000元,工程结束后一年内结清。2018年7月30日,绩溪某公司经登记成立,住所地为绩溪县伏岭镇胡家胡村,法定代表人许某。公司成立后以“康某之家——清潭璞院项目”向绩溪县某甲申请项目备案,并作为发包人与舒某重新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舒某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双方认可工程于2019年6、7月份完成,在当年年底交付。期间,许某向舒某支付了部分工程款。2023年11月28日,舒某与绩溪某公司结算,确认工程总价款为1955699元,已付1480000元,扣除砖匠工资150000元和铝合金费用45000元,剩余工程款280699元未付。

法院判决:绩溪某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舒某工程款280699元,并支付从2025年8月4日起到实际付清日按年利率3.0%计算的利息;但驳回了舒某要求对工程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和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即使你没施工资质,合同被认定无效,只要工程干得合格,老板就得付钱;但你要是拖太久才要钱,就不能优先拿工程拍卖款来抵债了!

很多包工头或小老板可能不知道:

  1. 合同无效≠钱白干:法院明确说了,像舒某这样没建筑资质的个人,签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工程必须包给有资质的公司)。但工程干完后质量合格、实际用上了,老板就不能耍赖,该付的钱一分不能少。就像你给邻居盖房,没施工证但房子结实能住,邻居也得给工钱。
  2. 优先受偿权会“过期”:舒某想的是“万一老板没钱,我就把房子拍卖了优先拿钱”,但法院不支持——因为从工程完工(2019年底)或结算日(2023年11月)算起,都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8个月期限。重点来了:工程干完后,必须在18个月内通过起诉等方式主张优先权,拖太久就彻底没了!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记住三步走:

  1. 开工前查资质:个人千万别直接签大工程合同!要么挂靠有资质的公司(签内部协议),要么让对方和公司签合同(别用自己名字)。像本案中许某先以个人名义签合同,公司成立后补签,反而让公司担责,这步操作是对的。
  2. 完工后马上结算:工程交付后立刻要书面结算单(像本案2019年完工,2023年才结算就晚了),写清欠款金额、时间,并让对方盖章签字。拖一年半载再催款,利息可能少算,优先权更会失效。
  3. 要钱别拖过“18个月大限”:工程验收合格后,18个月内必须起诉或发律师函主张权利(包括优先受偿权)。哪怕对方说“手头紧慢慢付”,也得立刻走法律程序保权利——本案舒某2019年完工,2025年才起诉,优先权早就“凉了”。

最后提醒:工程款纠纷看似简单,但资质、期限、证据环环相扣。干完活别光顾着催老板,该签结算单就签,该请律师就请,把时间卡在关键节点上,才能稳稳把钱拿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