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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交易要保留完整证据链避免货款被重复计算-芜湖市镜湖区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芜湖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202民初1054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黄某叶从事酒水饮料销售。2025年3月,黄某叶(微信号XXX)经人介绍认识唐某远(微信号XXX)添加微信好友,唐某远向黄某叶购买怡某净水、饮料等,双方通过微信订货、发货、付款。怡某净水价格为20元-20.5元/件,2025年4月25日前,唐某远、某商贸公司收货后即按次结款,之后货款部分拖欠。
黄某叶自行统计发货清单,某商贸公司于5月7日进货1080件金额22140元,5月8日进货2345件金额48072.5元,5月9日进货2160件金额44280元,5月11日进货2342件金额48011元、2100件金额42000元,5月14日进货2160件金额43200元,5月15日进货1344件金额27552元、2345件金额48072.5元,5月19日进货4700件96350元、2340件金额47970元,5月21日进货73920元,5月23日进货2351件48195.5元、2348件48134元,5月24日进货4696件96268元,5月25日进货4600件94300元,5月28日进货2160件金额44280元。
唐某远认为上述发货中,5月24日发货4696件96268元包含5月23日发货2348件48134元,重复计算货款48134元;5月28日进货单价不应按20.5元/件计算,应按20元/件计算,金额43200元,多算1080元;其余发货件数及金额无异议。
唐某远自认,2025年5月7日到5月28日期间已付货款804151元,黄某叶予以认可。
黄某叶与唐某远的微信信息:2025年5月1日,黄某叶"昨天314万开票费用垫付381862+452008+452008+450990+450990+960000=3147858*0.02=62957.16,火车票62.5+62.5=125,司机转场费用200+300=500,上次开票100万垫付费用14400,以上合计62957.16+125+500+14400=77982.16,还有第一次江夏押车1000你看看能不能搞出来,不能就算了"。唐某远回复"好"。黄某叶解释,唐某远要求其开具金额414万元的发票,开票需要费用,按照开票金额的2个点计算,开票费用是其垫付的,黄某叶以陈某乙的账户分别向唐某远、王某转账开票费用14400元、62957.16元,合计77357.16元。唐某远认可其要求黄某叶开具发票,及双方结算期间黄某叶以陈某乙的账户作为结算账户。
某商贸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行业为食品销售,唐某远系某商贸公司唯一股东。

法院判决结果:某商贸公司需支付黄某98442.66元货款及其他费用,并支付1000元违约金;唐某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因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黄某主张的其他金额因证据不足未被支持。

三、核心观点:如何避免买卖纠纷中的"证据陷阱"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货款该付多少"的小争执,实则暴露了日常买卖中最容易踩的三个"证据坑"。作为经常处理类似纠纷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口头交易不等于"无凭无据",微信聊天就是你的"电子合同"

坑一:发货单写得乱,货款被冤枉"多算"

唐某坚称5月24日的发货单重复包含了23日的货物(金额48134元),而法院发现两张送货单信息完全一致,只是手写数字被涂改过。因为黄某拿不出其他证据证明当天确实发了两次货,法院只能认定是重复计算。
血泪教训

坑二:口头说好的价格,没证据就"作废"

唐某说5月28日的货应该按20元/件算(而非20.5元),但拿不出聊天记录或签字单证明。法院只能按黄某主张的20.5元计算,多判了1080元给黄某。
实用技巧

坑三:一人公司股东=个人兜底

某商贸公司是唐某独资的,他以为"公司欠债公司还",结果法院因为他拿不出公司账户流水证明钱没乱用,判决他个人要还债。这就是《公司法》的"刺破公司面纱"规则——股东和公司财产混同=个人责任。
老板必做动作

  1. 开公司专用银行账户,绝对不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货款
  2. 每年做财务审计,保留工资发放、租金支付等凭证
  3. 如果像本案帮客户垫付开票费,必须备注"代付XX公司费用"并保存转账截图

最后提醒:三张"救命纸"比口头承诺强百倍

  1. 微信记录截图:把订货、发货、对账的完整聊天导出为PDF(手机自带功能就能做),每月存一次云盘
  2. 电子签收单:用"腾讯电子签"等小程序让对方手机签字,10秒搞定法律效力
  3. 费用确认单:像本案的开票费,发微信后补一句"以上费用在下次货款中扣除,确认请回复1"

记住:打官司不是比谁嗓门大,而是比谁口袋里的证据多。2025年全国买卖合同纠纷里,70%的败诉方都栽在"我以为有"——其实啥都没留。下次交易时花3分钟做证据备份,能省你3个月跑法院的时间!

: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书分析,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处理需结合具体证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