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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盖章即生效,第三方付款不能抵销货款责任-广丰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广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03民初413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广丰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3年6月8日,新疆某乙有限公司(乙方)与江西省某丙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供货合同》,约定江西省某丙有限公司向新疆某乙有限公司购买路灯288座(单价每座1380元,合计397,440元),用于昌吉市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一部)阿什里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第二条约定:甲方交货地点为阿什里乡,交接货由甲方派专人胡某负责。合同第五条约定付款方式:甲方支付10万元预付款,路灯杆完工后20日内支付至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0%,验收结束2个月内付至97%,余款质保期一年后付清。合同第十条第3款约定: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2023年6月16日,江西省某丙有限公司支付10万元预付款。2023年7月6日,新疆某乙有限公司将288座路灯送至合同约定地点,现场施工人员刘某在送货单上签名。自2023年9月起,新疆某乙有限公司员工葛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向江西省某丙有限公司员工胡某及法定代表人管某催款,但对方一直未付剩余货款297,440元。

法院判决结果

  1. 江西省某丙有限公司支付新疆某乙有限公司货款297,440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4.5%计算);
  2. 支付律师费15,000元;
  3.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保全保险费)。

三、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记住这4点关键提示

1. 合同盖了公司章,别信"不是我们签的"借口!
被告在法庭上喊冤:"这合同不是我们签的!"但法院直接驳回——因为合同上盖着公司公章,被告拿不出证据证明公章是假的,就得认账。普通人要注意:签合同时,一定要让对方盖公司公章(不是部门章或私人章),自己保留合同原件。如果对方耍赖说"章是假的",你只要证明当时是和公司代表签的(比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院大概率会支持你。

2. 送货单签字人"不对"?别慌,补证据就行!
合同明明指定"胡某"收货,结果现场是"刘某"签的字。被告咬定"这不算交货",但法院还是认了!为什么?因为原告提供了微信记录、录音、项目验收报告等,证明货确实送到了工地并用上了。普通人要注意

3. 第三方付款?小心钱"打水漂"!
被告声称:"老薛(薛某)付了5万元货款,应该抵扣!"结果法院没认——因为付款人是薛某个人,备注写"阿什里项目路灯",但没明确说是替被告付的货款。普通人要注意

4. 律师费能要回来?合同里得提前写清楚!
原告成功拿回1.5万元律师费,全靠合同白纸黑字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但保全保险费没拿到,因为合同没提!普通人要注意

最后提醒:买卖合同纠纷胜诉关键就三点——合同盖章要真、交货证据要全、催款记录要早。别等对方跑路才着急,发现问题立即固定证据(拍照、录屏、签收单),再找专业律师梳理脉络。记住:法律只保护会留证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