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人高空作业坠落受伤,房主和包工头为何要赔钱-贵溪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贵溪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6民终54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周某在塘湾镇街上有一店面"韩一坊",欲装修改造后外租。因在鹰潭市区居住,往来不便且有家庭需要照顾,遂委托亲戚邱某办理该店面的装修改造事宜。邱某接受委托后,联系了何某。何某召集了包括徐某在内的多人进行施工改造。2024年12月13日,何某安排徐某拆除店内阁楼,徐某站在通向阁楼的楼梯上,由下而上使用冲击钻对楼梯进行钻孔拆除时,构成楼梯的水泥因承受不住徐某自身重力及钻头的冲击发生大面积掉落,徐某随掉落的楼梯坠落在地。徐某被送往鹰潭某济骨科医院治疗,诊断为:T12、L1椎体新鲜压缩骨折;L3-4、L4-5椎间盘突出(中央型),共住院18天,花去医疗费26,523.44元。出院医嘱:注意卧床休息1个月,避免重体力劳动3个月。徐某的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伤残。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徐某自己承担40%责任,何某(包工头)承担35%责任(赔偿5.5万余元,已付2000元),周某(房主)承担25%责任(赔偿4.1万余元)。双方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工人干活受伤,钱不是只找包工头要,房主也可能要掏腰包! 很多人以为"谁雇我谁负责",但法院判决告诉我们,责任要"看人、看活、看危险"。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几点能少吃亏:

1. 工人要注意:别拿命换钱!
徐某站在没支撑的楼梯上打孔,明知危险还硬上,法院认定他要担40%责任。这提醒大家:

2. 包工头要牢记:安全管不好,赔钱跑不了
何某作为现场负责人,没教工人安全知识、没制止危险操作,被判赔35%。如果你是包工头:

3. 房主别大意:小装修也得选对人
周某以为"小店装修很简单",随便找亲戚叫人施工,结果因选了没资质的队伍赔了4万多。特别注意:

遇到纠纷怎么办?

最后说句大实话:法院判责任比例,核心就看"谁最该管安全"。工人要守安全底线,包工头要尽管理责任,房主要把好选人关。真出事了,三方都可能要掏钱——安全措施做到位,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