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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期满不还钱,综合费还能收吗?法院这样判-共青城市律师典当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共青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典当纠纷
案号:(2025)赣0482民初2198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被告因资金周转于2021年8月27日向原告借款200,000元,后又于2024年2月7日向原告申请借款150,000元。为此,被告作为甲方与原告作为乙方于2024年2月7日签订了《房地产典当借款合同》《典当抵押合同》,约定以位于星柏路[赣(2017)庐山市不动产权第XX号]的房屋作为当物,该房屋典当借款金额为350,000元,典当期限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8月4日止,典当月综合费率为2.5%、月利率为0%,合计2.5%;被告如未按期支付综合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五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当物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综合费、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发放借款150,000元,并就案涉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担保主债权数额350,000元。典当期限到期后,双方协商续当两次,续当期限分别为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1月31日以及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续当期满后,被告未归还当金,也未继续续当。

法院判决结果:

  1. 被告需在10日内向原告偿还典当本金350,000元;
  2. 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7月30日的综合费按月利率2.5%支付;
  3. 2025年7月31日起的违约金按年利率18%计算至还清之日;
  4. 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15,000元;
  5. 原告对抵押房屋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6.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典当期满后,典当行不能继续收"综合费",但能收"违约金"。法院为啥这么判?因为"综合费"是典当行提供服务的费用(比如保管抵押物、办理手续),典当关系一结束(包括续当期满),这笔钱就不能再收了。但借款人没按时还钱,给典当行造成了损失,所以可以按合同约定收"违约金"(本案中年利率18%是合法的)。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1. 借钱前看清合同"陷阱"

    • 重点看"典当期限""综合费率""违约金"这三项!
    • 本案中月综合费率2.5%看似不高,但换算成年化是30%(2.5%×12),远高于普通贷款。如果合同写"月综合费率5%",就可能被法院认定过高而驳回。
    • 建议:签合同前用手机计算器算一下年化成本,超过24%就要警惕了!
  2. 还不上钱时,千万别"玩消失"

    • 本案被告拖到续当期满也不联系典当行,结果丢了抵押房还赔违约金。
    • 正确操作:提前和典当行协商续当(像本案第一次续当就避免了纠纷),保留沟通记录。如果对方拒绝续当,赶紧筹钱赎当,避免房子被拍卖。
  3. 抵押登记是"保命符"

    • 本案原告赢在及时办理了抵押登记(不动产证明号:赣(2024)庐山市不动产证明第XX号),所以能优先拿回钱。
    • 提醒
      • 作为借款人:抵押时一定要查登记状态,防止典当行"只收钱不办登记";
      • 作为典当行:不办登记=放弃保障,打官司也可能败诉!
  4. 律师费能要回,但得"留证据"

    • 本案法院支持了15,000元律师费,因为合同明确约定,且原告提供了委托协议、发票和转账记录。
    • 关键点:合同里必须白纸黑字写"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光口头说没用!

最后提醒:典当本质是"短期救急",不是长期贷款。如果你抵押房产借钱,务必记住——典当期限一过,综合费自动停收,但违约金会越滚越多!真还不上,宁可找亲友周转,也别赌"拖几天没事"。遇到纠纷第一时间保留合同、付款凭证,该咨询律师就别省这笔钱,小投入能避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