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确认的付款单可作欠款证据-瑞昌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481民初375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瑞昌市某冷冻食品批发中心(经营者李某彪)自2020年起向被告瑞昌市某超市有限公司供应雪糕等冷冻食品。双方交易习惯为:被告售卖后制作付款单,经财务签字后通过微信发送给原告业务员对账。
2025年2月28日,被告财务通过微信发送4份付款单,确认欠付货款194,279元(备注“帐已对、款未结”);4月25日又发送2份付款单,确认欠付97,980元;5月27日发送1份结算单,显示另欠“飞雪冷食商”3,129.97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后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总欠款295,388.97元及利息。
被告辩称:“付款单是复印件,没有送货单不能证明欠款,且飞雪冷食商的钱不该由原告要。”
法院判决:
- 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货款292,259元(即194,279元+97,980元),并从2025年8月1日起按年利率3%支付利息;
- 驳回原告对飞雪冷食商3,129.97元的诉求;
- 案件受理费主要由被告承担。
三、遇到类似欠款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给做生意的老百姓提了个醒:微信确认的对账单就是“电子欠条”,关键得保存好、用对方法! 具体分三步走:
第一步:对账留痕,微信就是“电子收据”
- 案例中,原告没送货单却赢了官司,靠的就是微信发来的付款单(有被告财务签字+备注“帐已对”)。法院说:这类单子是被告自己做的,原件在被告手里!如果被告说“假的”,得他自己拿出真单子反驳。
- 您该学的操作:
✅ 每次对账让对方在单子上写清金额、签字(或盖章),务必用微信/邮件发电子版;
✅ 收到后立刻截图保存,别只存聊天界面——单独保存图片文件,备注“XX公司2025年5月对账单”;
❌ 别学被告“耍赖说没原件”!您手上有清晰截图+对方财务姓名,法院大概率支持您。
第二步:催款要“分人分钱”,别混在一起告
- 原告吃亏在:把“飞雪冷食商”的3,129元也塞进自己诉状里。法院直接驳回——您是A公司,却要B公司的钱,主体不对等于白告!
- 您该学的操作:
✅ 如果欠款涉及多家公司(比如您供货给超市,但钱算在子公司名下),必须分开起诉:A公司钱找A公司要,B公司钱找B公司要;
❌ 别图省事“打包告”!多写一个被告反而可能全案拖慢,甚至像本案一样丢掉部分欠款。
第三步:利息计算要合法,别“拍脑袋”要
- 原告主张“按一年期LPR利率”算利息(相当于当前年化3%左右),法院爽快支持了。但如果原告乱写“按月息2%”,可能只判一部分。
- 您该学的操作:
✅ 起诉时写清楚:“从欠款到期日起,按当时一年期LPR利率计算利息”(LPR利率每年变,可上人民银行官网查最新值);
✅ 催款时发个书面通知(比如微信文字:“请于X月X日前付清XX元,逾期按LPR计息”),这能锁定利息起算时间。
最后提醒:
- 别等欠款“滚雪球”!本案从2025年2月对账到7月发律师函,被告拖了5个月。超过3个月没回款,马上书面催告(微信、短信都算);
- 微信记录别乱删!法院认截图,但最好同时录屏操作过程(从打开聊天记录到单子显示的全过程);
- 主体名称要核对!起诉状里公司全称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致(比如“瑞昌市某超市有限公司”不能写成“瑞昌德民乐超市”)。
关键一句话:做生意不怕对方赖账,就怕您自己不留证据!微信对账单、催款记录存好了,欠款追回率能翻倍。下次再遇拖欠,先问自己:“我的电子‘欠条’还在不在手机里?”
注:本文依据真实判决改编,企业名称按规范隐去。法律问题请咨询当地执业律师,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