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撞人平台公司必须赔钱!法院认定 合作协议 挡不住赔偿责任-上饶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案由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1102民初797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7月8日15时10分许,黄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事发时未悬挂号牌),沿某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信州区时,碰撞到沿某路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行人赵某,造成赵某受伤及电动自行车受损。交警认定: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
赵某住院15天,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右足多处骨折等,花费医疗费18,043.63元(黄某垫付2,000元)。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黄某是深圳某公司"裹小递"平台的外卖骑手,双方签了《众包平台注册协议》,约定"不存在劳动或雇佣关系"。深圳某公司为黄某在新疆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了保险,其中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万元。
法院判决结果:
- 新疆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赵某10万元;
- 深圳某公司赔偿赵某剩余损失35,585.16元(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别被"合作协议"忽悠了!
关键真相:平台公司总说"我们和骑手只是商业合作,不是雇主",但法院这次直接戳穿——签了"合作协议"≠能逃责!只要平台实际管着骑手怎么接单、怎么送餐,出了事就得赔钱!
为什么平台公司要赔?
- 骑手看似"自由",实则被平台牢牢控制:
法院发现,黄某的接单范围、服务标准、收入计算全由平台规则说了算。他必须按平台指令送单,就像公司员工一样被管理。平台嘴上说"你是自由职业者",实际却像老板一样指挥骑手干活。 - "合作协议"是纸,现实管理是铁:
深圳某公司辩称"我们只是信息中介",但法院认定:平台通过数据监控、服务规范实质控制骑手,骑手送单属于"职务行为"。签100份"无雇佣关系"协议,也抵不过法院查实的管理事实!
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这样做才不吃亏:
1️⃣ 当场锁定关键证据
- 立即报警!务必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本案中黄某全责是胜诉基础)。
- 拍下骑手工装、配送箱上的平台标识(如"裹小递"),这是证明平台责任的铁证。
2️⃣ 别轻信"平台不负责"的鬼话
- 骑手或平台若说"我们没雇佣关系,不赔钱",直接怼回去:"请拿出你们管理骑手的证据!"(比如平台APP的接单规则、罚款制度、服务评分系统)。
- 重点:要求平台提供骑手保险单!本案中深圳某公司投保的10万第三者责任险,直接覆盖了大部分赔偿。
3️⃣ 起诉时必须"一锅端"
- 把骑手+平台公司+保险公司全列为被告!
- 本案中赵某聪明就聪明在这儿:如果只告骑手黄某,他可能赔不起;但把平台和保险公司一起告,10万保险赔完,平台再补3.5万,全部损失都有保障。
| 4️⃣ 警惕平台的"甩锅三招" | 平台常用话术 | 法院真实态度 | 你的反击方法 |
|---|---|---|---|
| "我们只是信息中介" | 管你接单规则、罚你超时,就是实质管理 | 要求平台出示骑手接单数据、处罚记录 | |
| "骑手自己买的保险" | 保险是平台统一投保的 | 查平台投保记录,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 |
| "伤者退休了没误工费" | 60岁以下农村居民照样赔误工费 | 拿村委会证明+按农林牧渔业工资标准算 |
最后提醒:外卖平台用"合作协议"规避责任是行业潜规则,但法院越来越清醒——不能让骑手当"工具人",出事却当"局外人"! 你被骑手撞伤时,记住两句话:
"责任认定书先拿到手,平台管理证据必须查!"
"保险不够平台补,合作协议不是免死符!"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