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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承诺放弃质保后不能反悔拒付维修费 - 新余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新余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502民初350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11月29日,江西某有限公司(原告)与如皋市某有限公司(被告)签订《维修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维修56台真空泵,每台5500元,总金额308,000元。之后双方又签订三份补充合同,分别维修5台、5台和1台真空泵,单价均为5500元。四份合同总计应维修67台,但其中一台重复计算,实际维修66台,总费用363,000元。

合同约定:

原告完成维修后,被告仅支付100,000元,剩余263,000元未付。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却以"原告未履行6个月质保义务"为由拒绝支付。

关键细节是:被告持股90%的股东袁某在微信中向原告员工明确表示:"泵后期就算了,不麻烦您那边了""质保内的也不用了"。但后来被告反悔,要求从维修费中扣除14万余元,理由是原告未完成质保服务。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维修费263,000元,并按年利率3.1%支付自2025年5月6日起的逾期利息。同时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微信里白纸黑字说"放弃质保",事后就不能反悔拒付维修费!

这个案子看似是简单的"欠钱不还",但关键点在于:当一方在沟通中明确放弃合同权利后,法律上就不能再拿这个理由赖账

本案中,被告大股东袁某在微信里亲口说"质保内的也不用了",相当于主动撕毁了合同中的质保条款。法院认为,作为持股90%的大股东,他的话就是公司的话,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即使原告后来没提供6个月质保,被告也无权扣钱——因为你先说不要的!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1. 聊天记录就是"电子借条",千万别删!
    本案原告赢的关键,就是保存了与被告股东的微信记录。现在很多人觉得"微信聊天不算数",但法院明确说了:只要能证明是对方本人发的(比如实名认证的微信号),聊天记录就是铁证
    行动建议:催款、协商时,务必用文字说清楚关键内容(比如"您说不需要质保了是吗?"),并保存完整聊天截图(包含头像、昵称、时间)。

  2. 大股东的话=公司的话,但要认准"身份"
    为什么袁某的微信承诺能代表公司?因为他持股90%,是实际控制人。但如果是普通员工乱承诺,可能就不算数。
    行动建议

    • 和公司谈业务时,确认对方是否有决策权(查工商登记看是否是大股东/法定代表人);
    • 重要承诺要求加盖公章,或至少让对方在微信里说"我是XX公司股东/负责人,有权代表公司"。
  3. 对方"反悔"时,直接甩出聊天记录
    被告庭审中狡辩:"微信是私人聊天,不算数!"但法院直接驳回——因为内容涉及公司业务,且袁某身份特殊。
    行动建议

    • 若对方欠款时拿"服务不到位"当借口,立刻翻出他承诺放弃权利的聊天记录;
    • 起诉时把聊天记录打印成册(需证明未删改),法院会当正式证据用。
  4. 别被"月结""季结"忽悠,该要钱就果断要
    本案合同写了"月结",但被告拖了几个月不付。法院强调:合同白纸黑字写的付款时间,就是最后底线
    行动建议

    • 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日3天就发书面催款函;
    • 超过15天可直接起诉,别等对方"资金周转好"(本案原告拖到欠款5个月才起诉,利息损失就少赚了)。

最后提醒:做生意最怕"讲人情不讲合同"。你体谅对方困难说"质保算了",对方可能转身就拿这当赖账理由。记住:微信里每一句承诺,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该要钱时理直气壮,该留证时一步不落,才是保护自己的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