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单签字即生效,逾期付款按LPR计息-肥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123民初841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9月2日,安徽某甲公司(施工方)与安徽某乙公司(总包方)签订《沥青砼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某甲公司承包合肥立德电气有限公司3#4#厂房道路的沥青摊铺工程,总造价按实际施工量结算。合同明确:施工前付10万元,完工15日内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完工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2022年9月19日工程完工,10月11日双方签署《工程量结算清单》,确认总价228,072.8元,某乙公司项目负责人解某在清单上签字写明“方量无误”。
某乙公司仅支付14万元(2022年9月转账6万元,2024年1月支付8万元商业汇票),拖欠88,072.8元。某甲公司起诉要求支付欠款、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4,000元、担保费400元。某乙公司未出庭应诉。
法院判决:
- 某乙公司10日内支付某甲公司工程款88,072.8元、利息7,095.59元,并继续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支付后续利息;
- 支付律师费、担保费共4,400元;
- 驳回违约金请求(原主张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三、核心观点:遇到工程款拖欠,这样做才有效!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三个关键教训,能帮普通包工头、小老板少踩坑:
1. 结算单签字就是“铁证”,别嫌麻烦!
法院为啥直接认了22万多元的工程款?因为双方项目负责人(某乙公司的解某、某甲公司的高某)在《结算清单》上签了字。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对甲方有约束力”。解某签了“方量无误”,等于某乙公司自己盖章确认!
✅ 实操提醒:
- 工程完工后,必须让对方工地代表签书面结算单(别只发微信、口头说);
- 签字人要是合同里指定的“项目负责人”(本例合同点名解某),普通工人签字可能无效;
- 保留好原始单据——拍照没用,要纸质版!法院只认原件。
2. 逾期付款只算“LPR利息”,别指望高额违约金!
某甲公司主张了两笔钱:一是按银行利率(LPR)算的利息,二是按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年化18%)的违约金。法院只支持了利息,驳回了违约金!为啥?因为法院认为:“资金占用利息已能弥补损失,违约金太高不合理”。
✅ 实操提醒:
- 签合同时,别盲目接受“日万分之五”这类天价违约金——法院可能直接砍掉;
- 如果对方拖款,优先主张LPR利息(2025年约3.45%),这个100%会被支持;
- 保留催款记录(微信、短信、快递单),证明你不是“放任损失扩大”。
3. 律师费、担保费能要回,但必须合同写清楚!
某甲公司花的4,400元律师费和担保费,法院全判某乙公司承担。关键在合同第九条写着:“诉讼产生的律师费、担保费由违约方承担”。
✅ 实操提醒:
- 签施工合同时,务必加上这句话:“因追讨欠款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 诉讼前别自己乱花钱:律师费要正规发票,担保费要保单,法院才认;
- 小额欠款(比如几万块)优先协商,打官司成本可能超过回款。
最后说句大白话:
工程款拖欠太常见,但90%的老板输在“证据不足”。记住三步:
① 签合同——把付款时间、签字人、费用承担写死;
② 留凭证——完工立刻签结算单,催款留痕;
③ 算明白——利息按LPR算,别被“违约金”忽悠。
如果对方玩失踪,赶紧起诉!像本案某乙公司不到庭,法院反而更快判你赢。别等两年,质保金可能过期作废(本例质保期1年,拖到2024年才付8万,差点丧失权利)。
注:本文依据2025年肥西县法院真实判例改编,企业名称按规范简化。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月更新,诉讼时以起诉日银行公布值为准。遇到纠纷,务必在3年内起诉(法律规定的最长时效),超过时间法院不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