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未履行时仅需退还合同约定保证金,额外转账款难获支持-永兴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023民初335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文某公司经人介绍认识李某吉。2022年11月14日,中某长沙公司(甲方)与文某公司(乙方)签订《永兴XX场装修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地址为郴州市永兴县;施工范围为所有主体吊顶;甲方承诺在4个月内进场,工期6个月,如4个月内不能进场开工,甲方退还保证金,并承担乙方相应损失;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合同签订当日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进场全额退还。中某长沙公司和文某公司在该合同上盖章确认,李某吉作为中某长沙公司委托代理人在该协议上签字。合同签订后,文某公司向李某吉银行账户汇款150000元。后因其他原因,案涉工程未主体施工。截至2023年6月5日,文某公司无法进场进行吊顶装修。2023年6月5日,文某公司向中某长沙公司寄出《解除合同申请书》,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证金。2023年7月7日,文某公司在微信上要求李某吉退还保证金,李某吉表示"今天才将解除合同的手续办完,钱估计财务是下周退给你"。但截至起诉之日中某长沙公司未退还保证金。
另查明,中某长沙公司是中某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文某公司为提起诉讼支出律师费6000元。文某公司自认汇入李某吉银行账户的150000元中50000元为保证金,剩余100000元为中介费。
法院判决结果:
- 中某长沙公司退还文某公司保证金50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按年利率3.1%计算);
- 中某长沙公司支付文某公司律师费6000元;
- 中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 驳回文某公司要求李某吉个人承担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装修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给我们上了生动一课:签合同时糊涂转账,事后维权可能血本无归!文某公司明明转了15万元,法院却只支持退回5万元,关键原因就藏在三个细节里,咱们普通人必须注意:
1. 转账前务必分清"保证金"和"其他钱"
合同白纸黑字写着保证金是5万元,但文某公司却给李某吉个人账户转了15万元,还自己承认其中10万元是"中介费"。法院只能按合同约定认定保证金,多转的钱因为没写进合同、没注明用途,就像把钱扔进大海——想找回来太难了!
正确做法:
- 签合同时必须看清"保证金"具体金额,合同没写的不要转
- 转账时备注"XX项目保证金"(如"永兴项目吊顶保证金")
- 个人账户收款要警惕!必须转入合同指定的公司对公账户
- 中介费等额外费用必须另签协议,避免混同
2. 找"签字人"个人要钱?多数情况行不通!
文某公司以为让李某吉签字就能找他个人要钱,其实大错特错。李某吉是以"中某长沙公司委托代理人"身份签合同的,就像公司前台代收快递——出了问题该找公司而不是前台。
正确做法:
- 查清签约人身份:如果是员工,要求出示公司授权委托书
- 重点看合同盖章:必须是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分公司章也有效)
- 别被"个人担保"忽悠:若要个人承担责任,必须单独签《担保协议》
3. 分公司跑路?直接找总公司!
中某长沙公司是"分公司",法律上不能独立担责。法院判决很明确:先用分公司名下财产赔钱,不够的部分由总公司兜底。文某公司聪明地把总公司也告了,才保住拿回钱的希望。
正确做法:
- 签约前查企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分公司有没有总公司
- 起诉时"一锅端":把分公司和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 执行阶段盯紧总公司:如果分公司没钱,立即申请执行总公司财产
最后提醒:装修合同纠纷胜败关键在证据!文某公司能赢回5万元,全靠保存了合同、转账记录、解除函、微信聊天。建议大家:
✅ 合同每页都要双方签字盖章
✅ 重要沟通用微信文字(避免语音)
✅ 保证金转账后马上索要收据
✅ 律师费等维权成本要提前写进合同
记住:合同不是形式,转账不是儿戏。多花十分钟看清条款、规范操作,可能就避免几万块损失。遇到对方拖着不退钱,别自己发微信要(可能被删记录),立刻发《律师函》并公证送达,才能把维权主动权牢牢抓在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