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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肇事,车主必须全额赔偿损失-安化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安化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9民终176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6月3日6时15分左右,王某驾驶一辆临时牌照的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鲁DA38**,未投保交强险),在安化县奎溪镇江木村G536线332KM+780M处,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车辆甩尾越过道路中心黄线,与相对方向朱某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登记在朱某妻子名下)相撞,造成朱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朱某无责任。

朱某住院治疗31天,经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需后续治疗费13000元。其父母、妻子及四名子女均需他扶养。经核算,朱某的总损失为442856.07元,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这辆货车原由董某华卖给包某奎,5月31日登记在贵州某达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某诚物流作为中间人,帮包某奎联系到王某,约定由王某将车开到贵州贵阳,费用6600元。王某在驾驶途中发生事故,事发后垫付朱某9788.3元,贵州某达运输有限公司另支付朱某1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贵州某达运输有限公司赔偿朱某433067.77元(已扣除王某垫付费用)。二审法院驳回贵州某达运输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三招教你避免“替人背锅”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实则藏着三个“坑”:不买交强险=自掏腰包赔钱;雇人开车=责任甩不掉;卖车不过户=祸从天上来。普通人遇到类似事故,记住以下三点,少花冤枉钱!

1. 交强险不是“ optional”,是“必须买”!

2. 雇人开车?责任在你不在他!

3. 卖车不过户?小心“债”找上门!

最后提醒:出事别慌,三步走

  1. 立即报警+拍照取证:事故现场、车辆损坏、伤者情况全拍下来;
  2. 查清“三件套”:对方车有没有交强险?司机和车主啥关系?车辆是否过户?
  3. 找专业律师:伤残鉴定、赔偿计算很专业,自己瞎算可能少赔几万!

记住:交强险是底线,不买等于给钱包埋雷。安全行车是本分,守法上路才能安心赚钱!(注:本文仅针对本案情形,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