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时赔偿按50%比例分担,未投保交强险需自担损失-津市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781民初98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21日8时1分许,雷某甲驾驶J83L9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津市市药山镇棠华铺社区10组村道由北往南行驶至省道305线11公里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沿省道305线由西往东贺某权驾驶的湘J5HY**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雷某甲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贺某权与雷某甲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当天雷某甲被送往津市市人民医院救治,入院诊断:1.面部裂伤;2.颅骨和面骨多发性骨折;3.肋骨骨折;4.骶骨骨折;5.多处挫伤;6.皮肤裂伤;7.牙松动。2024年10月23日出院医嘱: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之后雷某甲进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部留观并治疗,2024年11月15日出院。雷某甲出院诊断:1.肋骨骨折(左侧4、7肋骨,右侧4-9肋骨)2.颅骨骨折(颅面骨多发骨折)3.骶骨骨折(S4骨折)4.头皮血肿5.头部多处损伤6.蛛网膜下出血(可能)7.肺炎8.颈椎间盘突出9.胸膜炎10.腰椎间盘突出11.右肩关节积液12.冈上肌肌腱损伤13.肩关节扭伤。雷某甲于2024年12月20日、2025年2月17日、2025年3月7日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复查。
2025年5月12日,常德市广德司法鉴定中心所作出鉴定意见书,认定雷某甲的损伤构成拾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面部疤痕理容费6000元。
湘J5HY**号小型轿车由某常德支公司承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其中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商业三者险限额3000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J83L9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
另查明,某常德支公司垫付雷某甲医疗费18000元,贺某权垫付雷某甲医疗费8000元。湘J5HY**号小型轿车因事故受损产生维修费用4940元,该费用已由某常德支公司支付。雷某甲母亲罗某英出生于1941年11月13日,共同扶养人为雷某甲、雷某乙两人。
法院最终判决:雷某甲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91927.2元,由某常德支公司赔偿178108.65元,贺某权赔偿1150元,雷某甲自行承担12668.55元。抵减各方已付款项后,保险公司向雷某甲赔偿149688.65元,向贺某权返还6850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法律点:事故责任"对半开",交强险是"护身符"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两个教训,咱们老百姓一定要记牢:
第一,交警说"同等责任",赔偿就是"五五开"
很多人以为"同等责任"就是各赔一半,但实际赔偿计算比这复杂得多。本案中,雷某甲和贺某权各承担50%责任,但赔偿不是简单平分:
- 交强险先"兜底":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18万、财产损失2000元)全额赔付,不管责任比例
- 超出部分再"分摊":扣除交强险赔付后,剩余损失才按50%比例由双方分担
- 未投保要"吃亏":雷某甲的摩托车没买交强险,结果不仅要自担50%医疗费,还要先赔贺某权2000元修车费(交强险财产限额)
第二,没买交强险的车主吃大亏
本案最值得警惕的是:雷某甲的摩托车没买交强险,导致他多赔了3570元!
- 法律强制要求所有机动车必须买交强险
- 未投保方发生事故后,需先自掏腰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对方(本案中雷某甲先赔贺某权2000元)
- 剩余损失再按责任比例分担(本案中雷某甲再赔1570元)
- 如果买了交强险,这3570元本该由保险公司买单
遇到类似事故,这样做才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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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必做三件事
- 立即报警!等交警出责任认定书(这是索赔的"金钥匙")
- 拍现场全景照片:包括车辆位置、刹车痕、散落物
- 记住对方车牌和保险公司名称(本案中贺某权的车有高额商业险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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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期间关键操作
- 保留所有票据:门诊病历、住院记录、缴费凭证(本案雷某甲凭票据获赔3.5万医疗费)
- 别急着出院:医嘱写"转上级医院"就要去,否则可能影响后续索赔
- 伤情稳定后做鉴定:9-10级伤残鉴定费2300元,但能多获赔11万(本案残疾赔偿金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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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交强险陷阱
- 电动车/摩托车车主常误以为"不用买保险":法律明确规定所有机动车必须投保
- 被查到未投保:扣车+罚款+事故后自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本案雷某甲因此多赔3570元)
- 即使对方全责,你的车没保险也会吃亏:本案中雷某甲的车损300元,因未投保导致无法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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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时避坑指南
- 误工费要证据:本案雷某甲凭土地承包证获赔2.3万误工费(若没证明可能按最低标准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75岁以上老人按5年计算,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雷某甲母亲83岁,获赔8156元)
- 别信"私了"口头承诺:贺某权垫付8000元后拒不到庭,法院仍强制其承担鉴定费
最后提醒:事故后对方保险公司说"按标准赔",但实际计算涉及20多项细节。本案中保险公司最初主张伙食补助60元/天,法院最终支持100元/天;营养费主张30元/天,法院支持50元/天。遇到事故别慌,按步骤收集证据,该争取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记住:交强险是法律给你的"安全垫",千万别为省小钱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