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交强险车主负次要责任也要赔全额交强险-平江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626民初644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3月27日16时47分,原告袁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三市镇长寿人方向往某乙快递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平江县一处十字路口,与从三市镇农贸市场方向往某甲方向行驶由被告李某驾驶的XXX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袁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经平江县某医院诊断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右肺上叶后段及下叶支扩伴感染等,住院14天,另多次在浏阳市某医院门诊,共计产生医疗费7902.2元。2025年7月4日,原告伤情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至定残前一日止,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后续医疗费1500元,原告已支付鉴定费2300元。原告定残时年满61周岁,其母艾某连年满91周岁,育有原告在内的5个子女(长子袁某乙已去世)。
平江县交警部门于2025年4月10日对本次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被告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按期检验,应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垫付原告医疗费2700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李某需要赔偿原告袁某135250.03元(扣除已垫付的2700元),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未投保交强险=自己当"保险公司",次要责任变"全额责任"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即使你在事故中只负次要责任(本案中只占30%的责任),但如果你没买交强险,那么交强险范围内的损失你必须100%自己赔!
这就像你去饭店吃饭,明明只点了一碗面(次要责任),但因为没带钱包(没买交强险),结果被要求把整个饭店的账都结了(赔交强险限额内全部损失)。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保险:法律规定,所有机动车上路必须购买交强险,这就像开车的"身份证",没有它就是违法上路。
- 没买交强险的代价巨大:本案中,如果李某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限额内(约19.8万元)先赔137260元,李某只需额外赔690元。但因为他没买,这13万多元全部由他自己承担。
- 责任划分不顶用:虽然事故认定李某只负30%责任,但法律明确规定——没买交强险的车主,必须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偿,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担。
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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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必买交强险(划重点!)
别以为年轻开车稳就省这个钱!交强险一年几百元,但没买的话,一次小事故可能让你赔几万甚至十几万。记住:交强险是法律底线,不是 optional(可选),是 mandatory(必须)! -
事故现场三件事
- 立即报警,等交警出《事故认定书》(本案中交警明确写了"未投保交强险"是责任原因之一)
- 拍照保留现场证据(车辆位置、损伤部位、路面标线)
- 查对方保险单!如果对方说"保险过期了"或"忘记带",立刻提高警惕——你可能要面对"自担全责"的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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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受伤方
- 即使你负主要责任(本案原告负70%责任),只要对方没买交强险,你就能主张:
✓ 要求对方在交强险限额内100%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等
✓ 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担 - 保留所有票据:医疗费发票、鉴定费、修车费等,一分钱都不能少。
- 即使你负主要责任(本案原告负70%责任),只要对方没买交强险,你就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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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责任方
- 千万别学本案李某"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对你更不利。
- 如果确实没钱买保险,事故发生后:
✓ 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补救(但通常来不及)
✓ 主动协商分期赔偿(比法院强制执行好)
✓ 但记住: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赔偿金额因"拖延"增加。
血泪教训一句话
交强险不是"买给保险公司",是"买给自己安心"。本案中李某因为没花几百元买保险,结果多赔了十几万——这相当于白干几年活!下次看到"交强险到期提醒",别当垃圾短信删除,马上续保!安全驾驶+强制保险,才是真正的"马路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