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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被车撞坏怎么索赔?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赔但肇事者要担责-邵阳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邵阳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523民初101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1月9日0时40分许,被告彭某驾驶临时牌照为湘AK的小型客车,自五峰铺镇往罗城乡方向行驶,行驶至五峰铺镇七里田三岔路口时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车辆将原告租赁房屋一楼的卷闸门撞坏并冲进租赁屋内,同时碰撞邓某停靠在房屋门口的车牌号为湘E9的小型客车,导致两车受损、房屋受损及屋内物资受损。邵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邓某无责任。事故造成杨某租赁的一楼营业门店和仓库卷闸门、部分墙体损坏,以及茶几、充电柜等屋内物品和经营设备受损。因双方协商赔偿未果,杨某拒绝彭某拖车,彭某报警后车辆一直停在现场,杨某雇人看管屋内设备。2025年7月4日,彭某才将车辆拖离现场。经司法鉴定,事故直接损失为84101.95元(含房屋修复、物品和设备损失)。

法院判决结果

  1. 中国某财保公司赔偿杨某82101.95元(直接损失,已扣除已付的2000元);
  2. 彭某赔偿杨某35883元(含看管费8770元、经营损失14113元、鉴定费11000元,加上已领取的2000元);
  3. 驳回杨某其他诉讼请求(如租金损失9520元、超额看管费等)。

三、核心观点: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4点关键处理技巧

这起案子表面是“车撞房”的小事故,实则藏着普通人容易踩的3个大坑。很多人以为“全责方保险公司会赔一切”,结果钱没拿到还倒贴时间精力。作为天天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索赔能成功,关键在“分清损失类型+及时止损+证据靠谱”

第一坑:租的房子被撞,你以为不能索赔?错!但必须“房主点头”
杨某是租客,不是房主,保险公司一开始拒赔的理由是“损失该房主来要”。但法院为啥支持了?因为房主唐某签了《放弃诉讼声明》,白纸黑字说:“损失归杨某管,我不再要钱”。
你该怎么做

第二坑:保险公司说“间接损失不赔”,到底哪些算“间接损失”?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很硬气:合同里写明“停业、看管费等间接损失不赔”。法院也认了!

第三坑:你“赌气扣车”,法院直接砍掉你一半损失!
杨某拒绝彭某拖车,导致车辆停7个月,还雇人看守。法院直接说:“扩大的损失自己担责!”——原本1个月能解决的事,拖7个月,多花的看管费全自己扛。
你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

  1. 证据比哭诉有用:修车发票、房主声明、销售记录,比“我损失很大”管用100倍;
  2. 拖车是底线:对方修好保险来拖车,你无权阻拦(除非法院扣车);
  3. 间接损失别乱报:法院只支持“合理且必要”的部分,比如本案看管费从5万砍到8千,经营损失只认2个月。

一句话总结:车撞房别光找保险公司,直接损失他们赔,但停业、看管等间接损失得找肇事者;租客索赔必须房主点头,拖车别赌气拦,否则损失自己扛!

(注:本文基于邵阳县人民法院真实判例改编,为保护隐私,人名、公司名已按规范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