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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拖延办理网签备案 法院判决仍需履约并赔偿损失 - 新邵县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新邵律师


作为普通老百姓,买房是人生大事,但遇到开发商拖着不办网签、不开发票的情况,很多人会懵圈:“房子我都住进去了,他们为啥还不配合手续?”“我能要赔偿吗?”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遇到类似问题该怎么处理。记住:房子交了、人住了,开发商该办的手续一样不能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22民初125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认定内容,已按规则隐名处理):
被告新邵某有限公司是长鸿绿色智慧产业园的开发商,持有土地和建设相关证件。2020年12月13日,陈某、案外人胡某(乙方)与被告新邵某有限公司(甲方)签订《长鸿·绿色智慧产业园厂房预定协议书(定制版)》,约定:乙方向甲方预定产业园第19号栋厂房,面积约3513㎡,单价2197元/㎡,总价7718061元;甲方应于2021年12月31日交付厂房;乙方签约后3日内支付10%房款(771806元),并在厂房主体封顶后7日内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2022年12月29日,被告与包括陈某在内的九栋业主签订《会议备忘录》,将交房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0日,并约定由被告承担厂房一楼层高从8米增至9米的建筑成本作为补偿;同时要求陈某在2023年1月8日前付清房款。陈某及其妻子胡某于2021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10日分多笔支付购房款1569502元。2021年12月20日,湖南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某。之后,湖南某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月11日分多笔支付购房款2295918元。至此,湖南某有限公司就第19号栋1002、2002、3002、4002号厂房共支付3865420元。第19号栋厂房主体于2022年12月竣工,2023年11月,湖南某有限公司已实际使用房产。但被告一直未办理房产备案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另查明,陈某与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1002、2002、3002、4002号房归陈某所有,1001、2001、3001、4001号房归胡某所有。陈某于2025年4月27日出具《情况说明》,将1002等号房的所有权利义务转让给湖南某有限公司。案涉厂房于2021年12月9日取得《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本案审理中,2025年9月12日,双方就1001、2001、3001、4001号房补签了《湖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办理了网签。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新邵某有限公司在10日内为原告湖南某有限公司办理房产备案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开具购房发票;支付逾期办理网签违约金247387元(以已付房款3865420元为基数,从原告起诉日2025年5月7日算至补签网签日2025年9月12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高额违约金主张)。

三、核心观点:遇到开发商拖着不办网签,您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房子早交了、业主也住进去了,但开发商就是卡着不办网签和备案。很多老百姓觉得:“人住了就没事了”,结果埋下大隐患:没办网签的房子,可能被开发商偷偷抵押或转卖,您连产权都拿不到! 法院这次判得明明白白:只要合同有效、钱付了,开发商该办的手续一样不能赖! 我给您划重点:

  1. “人住了”不等于“手续完”——开发商跑不掉责任!
    本案中,原告2023年11月就使用了厂房,但法院仍判开发商必须补办网签、备案和发票。为啥?因为网签是国家防止“一房二卖”的防火墙,备案是办产权证的前提。就算您天天住着房子,没网签备案,房子法律上就不完全属于您! 开发商借口“主体封顶后办理”却拖着不办,属于违约。提醒您:收房时别光顾高兴,一定要紧盯开发商是否同步办理网签——这是您的“产权护身符”。

  2. 违约金怎么算?别被“年利率4.75%”吓懵,法院会公平裁量!
    原告一开始主张42万多元违约金(按年利率4.75%从2023年算起),但法院只支持了24万多元。为啥打折?关键两点:

    • 合同没写清楚违约金怎么算? 本案协议只约定了交房时间,没提“逾期办网签赔多少”。原告又没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比如因没产权证多交了租金),所以法院只从“起诉日”开始算违约金——因为起诉是您正式主张权利的起点。
    • “损失”要自己举证! 原告住进去了没实际损失,法院就按日利率0.05‰(每天1.9元/百万)酌定。如果您因没产权证被银行拒贷、或多交了租金,一定要留好合同、转账记录、额外支出的票据,这些才是索赔的“铁证”。
  3. 遇到拖延,三步自救指南(亲测有效):

    • 第一步:书面催告,留证据!
      别光打电话!像本案原告一样,发《催办网签通知书》(微信/邮件+邮寄留存),写明:“请X月X日前办妥,否则将起诉索赔”。本案中《会议备忘录》就是关键证据,证明双方重新约定了付款和交房时间。
    • 第二步:该用就用,但别放弃权利!
      房子能用先用着(如本案2023年入住),但千万别签“放弃手续办理”的协议!入住不等于放弃索赔权,法院明确说:“实际使用不影响开发商违约责任”。
    • 第三步:及时起诉,别等“黄花菜凉”!
      本案原告拖到2025年才起诉,结果违约金只能从起诉日算起。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超过3年再主张,可能彻底败诉。记住:开发商逾期办网签,从约定办结日次日起,您就有权起诉了。

最后叮嘱一句: 买房不是菜市场买白菜,手续缺一不可!开发商说“过两天办”“不影响”,都是忽悠。您要做的就三件事:紧盯网签进度、保存每笔付款凭证、逾期超30天立刻发函催告。 本案能赢,全靠原告把2020年至今的付款记录、协议原件全留着了。别等产权出问题才后悔——那会儿开发商可能早跑路了!

注:本文仅针对同类案件提供一般性建议,具体个案需结合证据和当地政策分析。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切勿直接套用本文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