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行人负主责也能获赔,法院按责划分赔偿-恩施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2801民初729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8月15日18时许,刘某驾驶号牌湘A0**小型越野车行驶在下坝村塘里堂外环行线上,当行驶至观塘门口时,与从人行小路跑上马路的黄某轩发生碰撞,造成黄某轩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黄某轩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黄某轩在恩施某中心医院住院治疗11天。2025年2月21日,经恩施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轩伤残程度为十级;伤后护理期为90日(自2024年8月15日起计算);伤后营养期为90日(自2024年8月15日起计算)。
法院判决结果:中国某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黄某轩105998.04元;刘某支付黄某轩鉴定费756元;驳回黄某轩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很多老百姓遇到交通事故后,听说自己是"主要责任",就以为一分钱也赔不到,直接放弃了索赔权利。这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即使行人负主要责任,也能从保险公司获得合理赔偿!
为什么行人负主责还能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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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无责也赔"的保障: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管责任大小。在这个案例中,交警认定黄某轩负70%主要责任,司机刘某只负30%次要责任,但交强险仍然全额赔偿了医疗费5302.18元和伤残费用107685.86元。就像交保险费是为了有保障一样,交强险就是用来保护事故中所有人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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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比例只影响超出交强险部分:交强险赔偿完后,如果还有不足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担。本案中所有损失都在交强险限额内,所以不需要按30%比例计算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垫付的7000元医疗费直接从总赔偿额中扣除,这是很常见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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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费按责任比例分担:鉴定费2520元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法院按30%责任比例判决刘某承担756元,其余由黄某轩自己承担。这提醒我们:打官司前要算清账,不是所有费用都能让对方全赔。
遇到类似交通事故,你应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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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报警并拿责任认定书:这是后续索赔的"敲门砖"。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千万不要因为觉得自己有错就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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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医疗费发票、病历、诊断证明、交通费票据等,这些都是计算赔偿的"证据链"。本案中黄某轩的交通费因为没票据,法院只酌情支持了300元,比他主张的1000元少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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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严重及时做鉴定:如果伤势可能构成伤残,要在治疗结束后尽快做司法鉴定。本案黄某轩及时做了鉴定,才获得了9万多元的残疾赔偿金。不要听信"自己私下和解更划算"的说法,先做鉴定再谈赔偿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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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交强险先赔"原则:不管事故中你责任多大,只要对方机动车有责任(哪怕只有10%),交强险都必须先在限额内赔偿。本案中保险公司曾对单方委托鉴定有异议,但没申请重新鉴定,法院还是采纳了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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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信"主责不能赔"的误导:很多保险公司或对方当事人会说"你是主要责任,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是错误的。法律明确规定交强险优先赔偿,这是国家设立的强制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事故中所有人的基本权益。
最后提醒:安全第一,行人过马路要走人行道、注意观察;司机开车要礼让行人、控制车速。但万一发生事故,别因为自己可能负主责就放弃权利,法律对你是有保障的。保留好证据,该报警报警,该鉴定鉴定,该起诉起诉,你的合法权益法律会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