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双方负同等责任,家属获赔金额如何计算?-当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9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摘自判决书认定内容):
2024年11月24日17时42分,童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载乘客周某)沿当阳市金塔线卷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金塔村卷冯路沪蓉高速桥洞时,与林某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童某死亡、周某受伤及两车受损。交警认定童某和林某均负事故同等责任,周某无责。童某经检验系头胸部损伤死亡。李某甲系童某独子,其从广州乘飞机回当阳处理丧事,花费交通费1349.42元。林某已垫付丧葬费45000元。肇事货车在某保险公司宜昌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另案中周某的受伤损失已单独起诉。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某保险公司宜昌支公司向李某甲赔偿258594.21元(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误工费、交通费及精神抚慰金),同时将林某垫付的45000元直接返还给林某。驳回李某甲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提示:遇到类似事故,家属这样操作不吃亏
关键教训:同等责任≠各赔一半!赔偿金额要分三步算
本案最易被普通人误解的点是:既然交警说“双方同等责任”,是不是所有损失直接对半分?错! 法院判决揭示了三个必须掌握的实操规则:
1️⃣ 交强险优先赔,但有多人受伤时要“分蛋糕”
- 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18万元)必须优先赔付,但若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如本案童某死亡+周某受伤),所有受害方要按损失比例分这笔钱。
- 本案关键数据:童某家属总损失53.8万元,周某另案损失97.4万元,两人死亡伤残总损失超140万元。因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仅18万元,法院按比例计算,童某家属只分到68850元(占比38.25%),而非全额。
- 给你的提示:
✅ 立即行动:事故后第一时间向交警索要《事故认定书》,确认责任划分;
✅ 紧盯“比例”:若对方说“交强险18万全给你”,别轻信!必须查清其他伤者是否起诉(本案周某已另案起诉),否则可能白丢一大半赔偿。
2️⃣ 丧葬费≠包干所有费用!交通费、误工费可单独主张
- 很多人以为“丧葬费赔了4.5万,其他花销就没了”。大错特错! 法院明确支持:
→ 家属处理丧事的交通费(如本案李某甲的1349元飞机票);
→ 3人×3天的误工费(按行业平均工资计算,本案判了2214.5元)。 - 保险公司常拒赔理由:“这些已包含在丧葬费里”。本案直接打脸:法院认为丧葬费仅覆盖殡葬服务,家属奔丧费用应另算!
- 给你的提示:
✅ 票据全留好:机票、火车票、租车发票、误工证明(单位盖章)必须保存;
✅ 别信口头承诺:若保险公司说“交通费不赔”,拿出判决书(如本案(2025)鄂0582民初929号)据理力争。
3️⃣ 垫付款要“绕开对方”直接拿回
- 林某垫了4.5万丧葬费,若等李某甲领赔款再还,可能节外生枝。法院巧妙处理:直接判保险公司把4.5万元打给林某,剩余赔款给李某甲。
- 给你的提示:
✅ 垫付时留凭证:转账备注“丧葬费”,现金支付要写收条;
✅ 起诉时主动提:在诉状中写明“被告已垫付XX元,请求判令保险公司直接返还”,避免后续扯皮。
💡 最后叮嘱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最怕“稀里糊涂认责、糊里糊涂算钱”。本案中李某甲因放弃车辆维修费(原索赔2000元但无证据),反而让保险公司转移焦点拒赔其他项目。记住三句话:
- “同等责任”只影响交强险外的赔偿比例(本案商业险赔50%),交强险必须先用;
- 丧事花销≠只能拿丧葬费,交通、误工等合理支出均可另要;
- 有多人伤亡时,交强险要抢“比例”,拖得越久分得越少!
发生事故后立即做三件事:①封存监控录像;②保存所有票据;③让律师按《民法典》1179条列明赔偿项目(别被保险公司带偏节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会保护准备充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