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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双方负同等责任,家属获赔金额如何计算?-当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当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9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摘自判决书认定内容):
2024年11月24日17时42分,童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载乘客周某)沿当阳市金塔线卷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金塔村卷冯路沪蓉高速桥洞时,与林某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童某死亡、周某受伤及两车受损。交警认定童某和林某均负事故同等责任,周某无责。童某经检验系头胸部损伤死亡。李某甲系童某独子,其从广州乘飞机回当阳处理丧事,花费交通费1349.42元。林某已垫付丧葬费45000元。肇事货车在某保险公司宜昌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另案中周某的受伤损失已单独起诉。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某保险公司宜昌支公司向李某甲赔偿258594.21元(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误工费、交通费及精神抚慰金),同时将林某垫付的45000元直接返还给林某。驳回李某甲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提示:遇到类似事故,家属这样操作不吃亏

关键教训:同等责任≠各赔一半!赔偿金额要分三步算
本案最易被普通人误解的点是:既然交警说“双方同等责任”,是不是所有损失直接对半分?错! 法院判决揭示了三个必须掌握的实操规则:

1️⃣ 交强险优先赔,但有多人受伤时要“分蛋糕”

2️⃣ 丧葬费≠包干所有费用!交通费、误工费可单独主张

3️⃣ 垫付款要“绕开对方”直接拿回

💡 最后叮嘱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最怕“稀里糊涂认责、糊里糊涂算钱”。本案中李某甲因放弃车辆维修费(原索赔2000元但无证据),反而让保险公司转移焦点拒赔其他项目。记住三句话

  1. “同等责任”只影响交强险外的赔偿比例(本案商业险赔50%),交强险必须先用;
  2. 丧事花销≠只能拿丧葬费,交通、误工等合理支出均可另要;
  3. 有多人伤亡时,交强险要抢“比例”,拖得越久分得越少!
    发生事故后立即做三件事:①封存监控录像;②保存所有票据;③让律师按《民法典》1179条列明赔偿项目(别被保险公司带偏节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会保护准备充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