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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故后车辆未修也能获赔,鉴定报告是关键 - 沈丘律师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沈丘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5)豫1624民初517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豫****小型桥车登记所有人为原告张某,该车在被告阳光财险某支公司投保有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为198030元,保险期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9日。

2025年4月4日21时40分许,张某方驾驶豫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到沈丘县兆丰大道与阳光路交叉路口时,碰住前方同方向崔某驾驶的豫P小型普通客车尾部,造成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沈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方负该事故全部责任,崔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张某为其车辆支付施救费1000元,并提供相应的发票。案涉车辆豫****小型桥车的车辆损失经法院委托河南永鼎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作出评估意见书,认定车辆损失费为149832元,原告为此支出评估费12000元,并提供有正式发票。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果,原告张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被告阳光财险某支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某车辆损失费、施救费、评估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2832元。

三、遇到类似纠纷,车主该怎么做?

很多车主遇到事故后都听过保险公司这句话:"车都没修,凭啥赔这么多?"本案中,张某的车被撞坏后,保险公司就以"车辆未实际维修""维修费偏高"为由拒赔,甚至说"保险只赔实际修车的钱,不赔损失"。但法院却判保险公司全额赔了16万多!关键原因就一条:法律保护的是"实际损失",不是"实际修车费"

为什么没修车也能获赔?

保险公司常拿"车辆未维修"当挡箭牌,但法院明确说:

  1. 损失≠维修费:保险合同里写的"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是指损失金额要合理,不是必须等你修完车才能赔。就像你手机被偷,警察立案后,小偷不能说"你没买新手机,所以不赔"。
  2. 鉴定报告是硬通货:本案中法院直接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鉴定出损失14.9万元。只要鉴定程序合法(必须通过法院委托!),这个数字就是铁证,保险公司再喊"太贵"也没用。
  3. 施救费、鉴定费都该赔:拖车费1000元、鉴定费12000元,法院全部支持。保险公司说"鉴定费是间接损失不赔"?法律明确说了:为确定损失花的钱,保险公司必须买单

车主避坑指南

遇到保险公司拒赔,别慌!按这几步走:

  1. 事故现场"三必做"
    • 立即报警拿《事故认定书》(写清谁全责);
    • 拍10张以上现场照片(车损细节+全景);
    • 要求保险公司查勘员到场签字确认——没签字别挪车!
  2. 别被"没修不赔"忽悠
    如果保险公司说"修了才赔",直接回:"《保险法》第57条写了,你们必须先定损。现在拒绝定损,我要申请法院鉴定。"
  3. 鉴定一定要走法院程序
    • 千万别自己找鉴定机构!私下做的报告保险公司可能不认;
    • 起诉时直接写"申请法院委托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本案中保险公司倒贴1.2万鉴定费)。
  4. 所有票据"一张都不能丢"
    拖车费发票、鉴定费发票、甚至打车去事故现场的车票——只要和事故有关的合理支出,法院都可能支持

真实教训:本案车主最聪明的一招,是坚持不和保险公司私下谈赔偿。保险公司总想用"快速理赔"压低金额,但法律给你的保障远高于"和解价"。记住:保险不是做买卖,是风险兜底。你交了1年保费,不该为1次事故吃哑巴亏!

最后提醒:如果保险公司拖过30天还没定损,立刻向当地银保监局投诉(电话12378),同时准备起诉——法律只保护会行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