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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如何获赔?保险公司按30%比例赔付丧葬费等损失-西华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西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622民初606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1月8日22时13分许,朱某乙驾驶小型轿车沿G230线由南向北行驶至西华县大王庄乡李楼村路段时,与刘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道路中心线西侧发生相撞,造成朱某乙死亡及双方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朱某乙承担主要责任。XXX号车辆登记车主为郸城县某有限公司,该车在中国某财险周口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100万元)。受害人朱某乙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原告朱某、王某。

法院判决:中国某财险周口公司赔偿朱某、王某409094.25元(包括交强险18万元和商业三者险229094.25元),刘某不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几个关键点,普通人很容易吃亏。我用大白话给您捋一捋,下次遇到类似事故,照着做就能少走弯路:

1. 责任比例直接决定赔多少钱,别被“次要责任”忽悠
交警认定刘某次要责任(只占30%),朱某乙主要责任(占70%)。这意味着:

2. 赔偿项目别重复列,否则法院直接砍掉
原告要了3000元“虚拟解剖费”和4650元“殡葬服务费”,法院为啥不支持?因为:

3. 保险公司是“第一提款机”,但得盯紧证据
本案刘某想赖账,说“我是给郸城县某公司打工的,该他们赔”,但没证据,法院没采信。结果:

最后提醒

下次遇到事故,记住三句话:先报警定责,再核对方保险,最后按标准算钱。别慌,按这个流程走,该您拿的钱一分都不会少!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及公司名已按规范简化,如“朱某甲”简化为“朱某”,“郸城县某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简化为“郸城县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