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责也能获赔部分损失 - 睢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422民初405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31日5时许,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睢县凤城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古襄路交叉口东处时,撞到违章停车的袁某驾驶的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的尾部,致张某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睢县公安某事故责任认定:袁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被送到睢县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右锁骨骨折、右肩胛骨下缘骨折、右侧第1、第3-6肋骨及第7前肋多发骨折,在睢县某医院住院26天,花去医疗费9413.15元,在睢县某甲医院门诊支出681元,住院期间进行了右锁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张某在立案前自行委托商丘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支出鉴定费1300元。立案后,被告不认可该鉴定。法院根据张某申请,依法委托郑州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2025年10月21日该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张某右侧多发肋骨骨折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张某支付鉴定费、检查费1705.82元。另查明,张某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女儿2010年10月3日生、儿子2014年7月23日生),父亲张某戊(1951年11月10日生)、母亲汤某(1951年6月29日生),父母共有两个子女。肇事车辆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太平某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法院判决:太平某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61331.5元,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案件受理费由张某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办?——核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即使您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只要对方也有过错(比如违章停车),您照样能拿到赔偿! 很多人以为“自己撞了别人就活该全赔”,其实法律不是这么算的。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本案中张某主责70%、袁某次责30%),直接决定了保险公司赔多少。张某虽然自己开车撞人,但因对方违章停车,最终获赔16万多元。
给您的实操建议,照着做不吃亏:
-
事故现场别慌,三件事必须做
- 立即报警!等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像本案中“袁某次责、张某主责”的认定,是索赔的铁证)。
- 拍照片留证据:把对方车违停位置、您的伤情、现场散落物全拍下来(手机就行,别删!)。
- 保留所有单据:医疗费发票、检查报告哪怕只有10块钱,都要收好(本案中张某5月8日一张10.5元的挂号费票据,法院都认了)。
-
别急着自己找鉴定机构!
本案张某吃了大亏:他花1300元自行委托鉴定,法院却说“程序违法”不认可,这笔钱白扔了。等案子到法院后,法院指定的鉴定(本案中郑州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才有效。记住: 伤残鉴定一定要等法院安排,自己找的可能一分钱不赔! -
保险公司推脱话术,这样怼回去
- 如果说“要扣15%非医保用药”:法院明确说了,不能随便扣!医疗费该报就报(本案中9413元医疗费全支持了)。
- 如果说“没医嘱就不赔营养费”:出院小结写“需加强营养”就行,没有的话按90天营养期算(本案按20元/天支持了1800元)。
- 如果说“电动三轮车算机动车”:别被唬住!责任比例按交警认定书来,保险公司无权篡改(本案中张某骑三轮车仍主责,但对方次责就得赔钱)。
-
赔偿项目别漏算,这些钱都能要
本案赔了16万多元,包括:- 基础费用:医疗费、住院伙食费(50元/天)、交通费(20元/天);
- 伤残相关:伤残赔偿金(十级伤残按10%算)、精神抚慰金(本案给5000元);
- 养家糊口钱:孩子、老人的抚养费(两个孩子+父母,法院按比例全算了);
- 特殊提醒:二次手术费(如取钢板)要等实际发生再另告,别提前放弃权利!
最后叮嘱您一句: 交通事故别怕“自己有错”,重点抓对方过错(比如违停、超速)。保存证据、等法院鉴定、理直气壮索赔——您该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遇到保险公司扯皮,直接走法律程序,像本案一样,法院会帮您算清每一笔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