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未结算时劳务报酬主张难获支持-杜集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602民初282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2月20日,冯某、庞某共同出具一份承诺书,载明:冯某班组工人工资9月20日至12月2日期间按每人每日400元进行结算,已按每人每日先发放200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完工结算后,项目部与冯某进行结算,如剩余工程款够支持工人剩余工资,由项目部直接发放给工人银行卡,如剩余工程款不够工人工资不足部分由冯某个人承担补发放给工人。(备注:此工程工人工资由某,冯某是实际用工人)。冯某、庞某在承诺人处签字,李某等人亦签字。
另查明,中国某公司系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淮北某公司与冯某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淮北某公司与冯某之间未结算。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冯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冯某自行承担。简单说,冯某要求四家单位支付12万多元劳务报酬、利息等费用的请求,法院没支持。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遇到类似纠纷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理的效果
这个案子的核心其实很简单:劳务报酬能不能拿到手,关键要看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有没有真正满足。 就像你跟朋友借钱,说好“等你发工资后再还”,结果你朋友工资还没发你就急着要钱,法院肯定不会帮你。
具体到本案:
- 冯某和庞某(代表淮北某公司)签了承诺书,白纸黑字写明“工资剩余部分必须等工程竣工验收、双方结算完再说”。而且特别强调:只有项目部确认“剩余工程款足够发工资”时,才由项目部直接打钱;如果钱不够,还得冯某自己补。
- 但冯某起诉时,工程根本没竣工验收,双方也没算清楚账——工程款剩多少、够不够发工资,全是未知数。法院一看:条件都没达成,凭啥现在就要钱?自然驳回了。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记住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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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着打官司,先看“条件”成没成
劳务合同或承诺书里,常有“验收后付款”“结算后支付”这种话。如果你像冯某一样,在工程没完工、账没算清时就去法院告状,90%会败诉。正确做法:先催对方赶紧验收、对账,保留好微信记录、书面通知等证据。等条件真满足了(比如拿到竣工证明、结算单),再考虑起诉。 -
承诺书不是“救命稻草”,得会用
冯某以为签了承诺书(写明每天400元工资)就能稳拿钱,但承诺书同时绑定了“结算”“工程款足够”等前提。普通人签这种文件时:- 务必看清小字备注,比如“剩余部分由你补”这种坑;
- 如果对方拖着不结算,可以发正式函件要求限期处理(保存邮寄回执);
- 别口头催,留文字证据,否则法院说“你没证明条件已满足”就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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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乱告“大公司”,合同相对性很重要
冯某把中国某公司、其分公司都告上法庭,想“多抓几个总有一个能赔”。但法院直接说:你只和淮北某公司签合同,大公司已付清分包款,跟你没关系!普通人常犯的错:- 只盯着“有钱的”单位告,却忽略合同只约束签约双方;
- 正确思路:先找直接合作方(比如本案的淮北某公司)要钱,真没钱了再查它和上家的合同,看是否能“穿透”追责——但必须专业律师评估,别自己乱告浪费钱。
最后提醒:劳务纠纷赢不赢,70%看证据和条件是否成就。签合同前,花10块钱打印出来逐条读;遇到拖欠,先冷静确认“付款开关”开了没。别像冯某一样,条件没齐就冲动起诉,最后倒贴3000多诉讼费。真拿不到钱?赶紧找劳动监察大队或专业律师,比盲目打官司靠谱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