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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代偿后可依法向债务人追回款项-鄢陵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鄢陵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1024民初366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中原某担保公司与中国某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同》。2022年10月14日,河南某甲公司与中国某银行许昌分行签订补充协议和最高额担保合同,约定由河南某甲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80%贷款金额的担保。

2023年3月5日,河南某丙公司和崔某向中国某银行许昌莲城支行借款59.4万元,借款期限从2023年3月5日到2024年3月4日。当天,河南某丙公司和崔某分别向河南某甲公司出具《委托担保函》,委托该公司为这笔借款提供担保,并支付了5940元担保费。

借款到期后,河南某丙公司和崔某没有按时还款。2024年5月14日,银行通知河南某甲公司履行担保责任。2024年5月21日,河南某甲公司代河南某丙公司和崔某向银行偿还了474921.67元(即贷款本息的80%),银行随后解除了该公司的担保责任。

河南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河南某丙公司和崔某归还代偿款474921.67元,并支付自2024年5月21日起按年利率6.07%计算的利息。法院判决支持了河南某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责令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代偿款及利息,案件受理费4212元也由两被告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1. 担保人代偿后有权追回款项,这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
本案中,河南某甲公司作为担保人,替借款人还了银行的钱,法律明确规定它有权向借款人要回这笔钱(《民法典》第700条)。就像你帮朋友垫付了饭钱,自然可以找朋友要回来一样简单。很多老百姓不知道这个道理,以为担保人"活该"要自己承担,这是完全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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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特别提醒:两种情况最常出问题

最后总结:担保不是"走过场",代偿不是"终点站"。借款人要量力而借、按时还款;担保人要保留证据、及时追偿。遇到类似纠纷别慌,保存好合同和付款记录,90%的情况都能通过协商解决,真要打官司也完全有法律撑腰。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无论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都要主动管理自己的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