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写明无利息仍要付逾期损失,关键看还款日期-淮南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4民终201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3年,程某与何某认识,何某让程某带车到云南某隧道提供渣土运输服务。程某、段某和程某乙三人开三辆渣土车去工地干活。活干完后,三人的车卖给何某和刘某,运费和车款由程某代表三人统一结算。结算单(73万元)由程某保管。2014年9月,程某和程某乙找何某、刘某要钱,程某收到钱后把结算单退给刘某并打了收条。
2018年9月28日,程某给段某写了一张《欠条》,内容是:“今欠到段某人民币10万元整,注无利息”。段某说他该得15万元(运费加车款),但只拿到5万,程某还欠10万。段某2021年起诉过一次但撤诉了,2025年1月又起诉,要求程某还10万及利息(从2018年9月28日起算),还让何某、刘某一起还钱。
法院判决:
- 程某必须还段某10万元;
- 逾期付款损失从2024年12月10日(段某这次起诉日)起算,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 何某、刘某不用还钱。
双方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核心就三点,普通人一看就懂:
第一,“注无利息”不是免死金牌,拖太久不还钱照样要赔钱!
程某在欠条上写“无利息”,以为就能赖掉所有利息。但法院说:“无利息”只管欠款期内(比如约定3个月内还清,这3个月不计息),但逾期不还,必须赔你资金被占的损失。
→ 你该怎么做:
- 写欠条时,如果对方拖着不还,别以为“无利息”就认栽。法律默认:欠钱不还,要按银行利率(LPR)赔你损失。
- 重点看还款日期!如果欠条没写啥时候还(像本案),逾期损失从你正式起诉那天开始算。所以别光口头催,赶紧去法院立案,拖得越久损失算得越少。
第二,欠条是“算总账”还是“借钱”,证据说了算!
程某狡辩说欠条是“准备向段某借钱”写的(结果没借成),但法院不认:
- 欠条写“今欠到”10万,不是“今借到”,不符合借款习惯;
- 金额和段某该得的运费车款正好对上;
- 程某收了何某的钱却把结算单退给刘某,等于断了段某直接找何某要钱的路。
→ 你该怎么做: - 如果帮别人收钱、结算(比如代表工友统一结账),务必留证据!比如:
✅ 写清楚“我是某某的代理人”;
✅ 收钱后让对方打收条注明“含XX人的份额”;
✅ 别轻易把原始单据交回去(像本案程某退结算单,结果自己背锅)。 - 对方打欠条时,写明原因!比如“欠XX运费10万元”,别只写“欠10万”,否则对方赖账说“这是借款”就麻烦。
第三,撤诉≠放弃权利,但拖太久会吃亏!
段某之前起诉又撤诉,程某说“你超时效了”。但法院说:
- 欠条没写还款日,诉讼时效从你要钱那天起算(比如起诉日);
- 撤诉不算放弃权利,但空等不行动,损失只能从最新起诉日算(段某想从2018年算利息,法院没支持)。
→ 你该怎么做: - 拿到欠条后,别光等对方良心发现!每2-3年催一次(微信、短信留记录),或去法院立案(哪怕撤诉也保留记录),让时效“重新计时”;
- 计算损失要现实:
❌ 别学段某,要6年前的利息(法院只支持起诉后的);
✅ 按当前LPR算(2025年约3.45%),10万一年损失约3450元,写清楚别乱估。
最后提醒:
欠条是“救命稻草”,但写不好反坑自己!
✅ 必须写清:谁欠谁钱、为啥欠(如“运费结算款”)、金额大写小写、还款日期;
❌ 避免写:“无利息”(可写“还款日前无息”)、模糊表述(如“欠款”不写原因);
⚠️ 特别注意:帮别人收钱?先签授权书!否则像程某,收了钱退单子,最后自己赔10万+利息。
(注:本文仅作普法参考,个案需结合证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