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出事故车主也要担责-封丘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727民初474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4月10日17时7分许,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封丘0321080号正三轮摩托车,沿尹某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某北150左转弯掉头时,与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尹某路由北向南行驶相撞,造成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王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潘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潘某受伤后到滑县某医院住院治疗7天,被诊断为股骨远端骨折;又因下肢静脉血栓形成,于4月17日至5月10日在滑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3天。以上共计住院30天,花费相应医疗费,其中5月4日至7日因雇佣护工护理,产生护理费690元。2025年7月22日,潘某申请诉中保全,支出保全费470元。2025年10月25日司法鉴定意见显示:潘某因交通事故致左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遗留左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伤后误工期至伤残评定前一日、护理期120日、营养期90日;护理期间内护理人数为一人。潘某花费鉴定费2800元、鉴定检查费355元。
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潘某87406.81元,赵某赔偿潘某5993.34元,驳回潘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借车给无证人员,车主也要"背锅"!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你不是开车的人,只要你是车主,把车借给没驾照的人,出了事故你也得掏钱! 很多人以为"车不是我开的,跟我没关系",但法院不这么看。王某无证骑三轮车撞了人,车主赵某(王某的嫂子)明明知道家里有这辆车,却没管好,让王某偷偷骑走,法院就认定她"疏于管理",要承担5%的赔偿责任。
老百姓怎么避免"躺枪"?记住这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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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当"老好人",无证坚决不借车!
亲戚朋友说"借我开两圈"?先问"有驾照吗"!特别是三轮摩托车、老年代步车这类"灰色地带"车辆,交警很可能认定为机动车。本案中王某的三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必须有驾照才能开。赵某以为"三轮车不用驾照",结果赔了近6000元,真是花钱买教训。 -
车钥匙要"藏严实",别让家人随便拿
赵某辩称"不知道王某骑走车",但法院说:车在你家放着,你就有管理责任!就像你家菜刀不能随便让精神病人拿走一样。建议:车停自家院里锁好,钥匙随身带;长期不用车的,干脆拆掉电瓶。 -
事故认定书≠铁板钉钉,但别瞎折腾
王某不服交警认定的"主责",说"是对方撞我",还拿出监控视频。但法院看完整视频后,还是维持了主次责划分。提醒大家:对事故认定有异议,3天内要向上一级交警队申请复核,别等到打官司才喊冤,那时就晚了! -
受伤后这样算钱才不吃亏
- 医疗费:保留所有发票,包括药店买药的小票(本案中法院认可了1170元白蛋白费用)
- 误工费:60岁以上老人也能要!潘某66岁,法院按农村收入标准支持了1.1万元(有土地承包证证明还在干活)
- 残疾赔偿:十级伤残≠没赔偿,本案赔了5.8万元,按年龄递减(66岁赔14年,75岁只能赔5年)
- 别漏算:保全费、鉴定费这些"小钱",法院都会判对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最后提醒: 三轮摩托车看似方便,但全国每年有上万起类似事故。真要买这类车,务必查清当地政策——有些地方要求考驾照、上牌照、买交强险。别图省事不办理,万一撞了人,个人赔偿动辄几万、十几万,比买车还贵!遇到纠纷及时保留现场照片、医疗记录,该做鉴定就做,别怕麻烦。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会保护懂得保护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