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协商另一伤者放弃交强险预留可优先获赔 - 郑州二七区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常问:“保险公司为啥只赔一半?”“另一伤者不签字,我拿不到全款怎么办?”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这个案子很典型——伤者通过简单协商,就多拿了几万块赔偿!看完您就明白:遇到类似纠纷,千万别干等着,主动沟通是关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103民初1163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根据判决书整理):
2024年08月31日,许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载陈某某沿郑州市二七区金海路由东向西行驶,遇被告李某驾驶豫xx小型面包车沿金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海路xx门掉头,双方发生碰撞致车辆损坏,许某、陈某某受伤。该事故经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警xx支队认定,被告李某负主要责任,许某负次要责任,陈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当日,陈某某被送至河南黄河xx医院检查治疗1天(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1日),诊断为右侧髋臼骨折,支出门诊费924元、住院费2108.73元。之后在河南省xx医院住院23天(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24日),诊断为右髋臼粉碎性骨折,支出住院费41462.15元。
陈某某后续在河南xx医院门诊检查7次,支出门诊费2532.48元;购买下肢矫形器花费148元、拐杖99元;因转院产生转运费300元,复查产生租车费1340元;手术当天支出医疗服务费138元。
经河南xx中心鉴定,陈某某骨盆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90日、营养期75日,陈某某支出鉴定费1651.65元。
另查明,豫xx小型面包车登记所有人为孙某,在亚太某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2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庭审中,许某母亲明确表示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让陈某某优先使用。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亚太某公司赔偿陈某某:
- 交强险内120997.15元(含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 商业三者险内25381.89元(按李某80%责任比例计算);
- 总计146379.04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提示:伤者如何多拿赔偿?关键一步别漏掉!
这个案子最值得大家学的是:当交通事故有多个伤者时,交强险的“蛋糕”很小(医疗费限额1.8万元,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保险公司通常会“切一半”给另一伤者。但本案中,陈某某通过让另一伤者许某“主动放弃预留份额”,直接拿走了全部交强险赔偿,多赚了近5万元!
为啥另一伤者同意?其实很简单:许某伤势较轻,自己后续赔偿能从商业险走,所以爽快签字让陈某某“先吃蛋糕”。法院一看有书面同意,就不再预留份额,陈某某的医疗费、伤残赔偿全由交强险“兜底”了。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少走弯路多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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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联系另一伤者协商
别等保险公司或法院来分钱!事故后马上找到另一伤者(或其家属),说明:“交强险额度有限,您若同意让我优先使用,后续您的损失可从商业险全额覆盖(本案商业险高达200万)。” 用手机录个音或签个简单字据(例如:“本人许某同意陈某某优先使用交强险”),提交给法院或保险公司。这是本案胜诉核心——很多伤者因没这一步,只能分到一半交强险,白白损失数万元。 -
票据要像集邮一样收齐
本案陈某某的赔偿能算清,全靠票据齐全:- 住院费、门诊费、药费发票(哪怕10块钱的拐杖);
- 转院租车费、转运费凭证(普通出租车票也有效);
- 伤残鉴定报告(十级伤残直接多赔8万多元!)。
提醒:别信“保险公司会主动查记录”!自己用手机拍所有票据,按日期整理成文件夹。伤情稳定后(通常3-6个月),立刻去做伤残鉴定——晚做一天,可能少赔几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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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比例要抓准,别被忽悠“你也有责”
本案交警认定李某主责(80%)、许某次责(20%)。保险公司常以“您坐电动车没戴头盔”为由压低赔偿,但法院明确:伤者无责就不扣钱! 本案陈某某是乘客,无任何责任,所以医疗费、伤残赔偿全额计算,只由李某方按80%比例赔。
关键口诀:事故认定书是“金标准”,若对责任不服,3日内申请复核;若已签字,就紧盯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别被保险公司带偏节奏。
最后说句实在话:交通事故赔偿不是“等钱来”,而是“主动抢份额”。交强险就那么点额度,谁先协商谁先得。去年我处理的类似案子中,30%的伤者因没和另一方沟通,赔偿直接缩水20%以上。看完这篇,转发给身边朋友——下次遇到事故,第一件事不是修车,而是找另一伤者聊一聊!
(注:本文仅针对同类案例提供参考,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