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协议因开发商无预售证被解除购房者可获双倍定金返还-砀山县律师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拿着判决书一脸懵的情况。今天,我就用大白话帮大家解读一个真实案例:当开发商卖房时没有“预售证”,咱们买家该怎么保护自己?看完这篇,以后遇到类似问题,你就知道该抓哪些重点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321民初624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认定内容):
宿州某公司是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商。2022年9月19日,王某和宿州某公司签了7份《认购协议书》,约定王某买下砀山县某地的7套商铺(12栋116号、117号等)。协议写明:王某要交2万元定金作为签正式合同的保证;签协议后7天内必须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定金不退、协议作废。王某当天就交了2万元定金,后来又分多次付了12.5万元房款(包括首付款和订金)。但问题来了:这些商铺一直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双方到现在都没法签正式合同。王某自己占着商铺搞了装修,还交了物业费。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 7份《认购协议书》全部解除;
- 宿州某公司退给王某16.5万元(包括双倍定金4万元+房款12.5万元);
- 王某要把7套商铺还给宿州某公司;
- 王某要的装修费、物业费等其他赔偿,法院不支持。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遇到类似纠纷该咋办?
核心就一句话:开发商没“预售证”,你有权退钱并拿回双倍定金!但装修、物业费这些额外损失,法院很可能不赔。
为啥这么说?从这个案子能学到3个血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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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证”是买房的“安全锁”,签协议前必须查!
判决书里写得明明白白:宿州某公司卖房时商铺“不具备预售条件”(就是没预售证),这直接导致王某买房的目的落空。法院认为,开发商没证是根本违约,王某当然能解约+要回双倍定金(法律上叫“定金罚则”)。重点来了: 以后你买新房,千万别光听销售忽悠!签任何协议前,一定让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售楼处墙上必须公示),或者自己上当地住建局官网查。没这个证就敢卖房?赶紧停手!这是你维权的“铁证据”。 -
定金能双倍退,但装修费大概率打水漂!
王某赢了双倍定金(4万),但法院为啥不赔他的13万装修费?因为协议里根本没写“可以装修”,王某是自己偷偷进场干的,开发商压根不知情。法律只保护“双方约定的损失”,你单方面乱装修,等于自己往坑里跳。血泪建议:- 交钱后别急着装修!必须等签了正式合同、拿到钥匙再说;
- 如果开发商拖着不办证,第一时间发书面通知(微信、短信都行),写明“因你方无预售证,我要求退钱”,然后立刻停付任何费用;
- 物业费、装修费这些钱,千万别交!交了也难要回,因为法院会说“你自愿花的,和开发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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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着房子不退?小心赢了官司也吃亏!
王某一边告开发商,一边占着商铺装修,结果法院让他“退房才退钱”。这就像你退货时还穿着新衣服逛街,商家肯定不认账!关键提醒:- 如果开发商没证,你付了钱但一直没交房,赶紧搬走并保留“空房”的证据(拍照、录像);
- 如果已经占房,立即停用!别装修、别交物业费,否则法院可能扣减你的退款(就像本案不支持利息);
- 钱交得越多越被动,10万以下损失优先走“12345市民热线”投诉,比打官司快多了。
最后划重点: 买房是大事,但法律只保护“清醒的人”。记住三步走——查证(预售证)→ 留证(付款记录、协议)→ 停损(发现问题别添钱)。真遇上开发商耍赖,别自己硬扛,带齐材料找专业律师(比如我们),3天内就能分析出胜算。毕竟,法律不是天书,而是普通人的盾牌!
注: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人名、公司名已按规范脱敏处理(如王某、宿州某公司)。文中不涉及任何律所联系方式,只为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以当地法院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