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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写清“单价含3%税金”,多交的税能要回来吗?-宿州律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宿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3民终442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某甲公司是一家做建筑装修的公司,2016年成立。某公司是一家做房屋工程的公司,2003年成立。某公司从砀山县某管理委员会手里接了砀山县某中学新校区的工程,后来把其中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分包给了某甲公司。2017年10月25日,双方签了《工程专业承包合同》,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

合同签完后,某甲公司按要求把门窗工程干完了。2019年10月,双方签字确认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2021年6月8日,双方结算了工程款。结算时,某甲公司给某公司开了612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但开票税率是9%、10%、11%(不是合同写的3%)。具体来说:

一审法院判某公司必须把38万多元税钱退给某甲公司,还要从2021年6月9日起算利息。某公司不服,上诉到宿州市中院。二审法院仔细看了合同和证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公司得把多收的税钱一分不少退给某甲公司。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看着是“税”的问题,其实是合同怎么写、怎么留证据的问题。很多包工头、小老板签合同时随手一签,出事了才傻眼。我用大白话给你划重点,下次遇到类似情况照着做:

1. 合同里“税”字怎么写,直接决定钱归谁
法院为什么判某公司输?就因为合同白纸黑字写了“此单价含3%税金”。这6个字太关键了!意思是:

2. 跟对方员工聊天,录音可能帮你打赢官司
某甲公司能赢,还靠一段录音:他们老板文某给某公司项目负责人黄某打电话,说“税多交了,该退钱”,黄某没反驳,还说“正在核算”。法院认为:

3. 别等“工程款结清”才想起税的事
某公司上诉时说:“某甲公司之前打工程款官司时没提税,等于放弃权利了。”法院直接驳回:

最后提醒一句
建设工程分包最怕“口头约定”,税、质量、工期这些关键事,必须写进合同。如果对方推脱“以后再补”,你直接走人——这种活干了也白干!遇到纠纷别慌,按这三步走:
翻合同:找“税”“单价”“结算”相关条款;
找证据:录音、聊天记录、发票一张别丢;
快行动:3年内起诉都有效,拖越久证据越难找。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会帮认真留证据的老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