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义勇为受伤应视同工伤—谢庆标律师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94号

谢庆标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最高法指导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二、案件基本信息
简单来说,这个案子是关于一位保安罗仁均的工伤认定纠纷。罗仁均是重庆市涪陵志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负责小区保安工作。2011年12月24日,他在值班时,听到附近有人呼救说遭遇抢劫,便立即冲过去制止。在与抢劫者搏斗过程中,他不慎从台阶上摔下受伤。事后,他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先是按普通工伤处理,后根据新证据调整为“视同工伤”(即等同于工伤,享受全部工伤待遇)。但物业公司不服,认为这不属于工伤,告到法院要求撤销认定。法院最终驳回了物业公司的请求,支持了人社局的决定。值得一提的是,罗仁均的行为被当地综治委表彰为见义勇为。

三、案例裁判观点解读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职工见义勇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伤,应当视同工伤。下面我用大白话,分三层解释法院为什么这么判,让非法律人士也能轻松理解。

第一层: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关键在“维护公共利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这里要注意两点:

第二层:为什么见义勇为算“维护公共利益”?法院结合事实分析
法院在判决中详细拆解了罗仁均的行为:

第三层:这个判决的意义是什么?对普通人有什么影响
这个案子不只是解决一个保安的工伤问题,它传递了重要的社会价值观:

总之,指导案例94号用法律为见义勇为撑腰——做好事受伤,国家来兜底。这不仅是对罗仁均个人的公正,更是为所有热心公民筑起了一道保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