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必须赔清所有损失,保险公司优先垫付别慌心 - 永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825民初308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1月28日16时35分许,谢某驾驶XXX小型客车从永丰县瑶田镇湖西村前往瑶田街,沿G238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256KM+400M永丰县瑶田镇清水塘村路段超车时,邹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附载陈某与XXX小型客车相向行驶,两车相遇时发生碰撞,造成邹某、陈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2025年2月14日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第3608251****01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谢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过错,负此事故全部责任。邹某、陈某不负此事故责任。
邹某受伤后被送往永丰某医院住院治疗30天(2025年1月28日至2025年2月27日),出院诊断为:1.右股骨粗隆间骨折;2.脑震荡;3.部分牙齿缺如;4.左颧弓骨折;5.左腹股沟区血肿;6.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7.右膝半月板损伤;8.右膝后交叉韧带撕裂;9.右膝前交叉、内侧副韧带损伤;10.右胫骨内侧平台骨挫伤,花费住院医疗费29996.57元。中国某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垫付邹某医疗费23000元,谢某父亲代其垫付邹某医疗费10000元。
在自行和解阶段,双方同意委托江西某鉴定所对邹某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及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2025年8月5日,江西某鉴定所(2025)临鉴字第164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1.邹某因交通事故致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后遗右髋关节活动功能障碍,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牙齿损伤未构成伤残等级;2.邹某自受伤之日起误工期270日、护理期180日、营养期180日;3.邹某后续治疗费28000元。邹某垫付鉴定费3200元。
另查明,谢某驾驶的XXX车登记在其父亲谢某乙名下,在中国某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200万元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邹某母亲熊某(1962年6月20日出生)共生育二名子女,邹某生育儿子郭某(2011年10月1日出生)、郭某(2013年6月18日出生)、郭某(2013年6月18日出生)。
法院确认邹某的损失项目及数额如下:1.医疗费42722.51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3.营养费5400元;4.护理费21900元;5.误工费22712.46元(误工期计算至定残前一日为188天);6.交通费1490元;7.残疾赔偿金128458.5元(含被扶养人生活费);8.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9.车损1000元;10.后续治疗费28000元。上述损失合计258483.47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某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赔偿邹某235483.47元(已扣除垫付的23000元);邹某需返还谢某10000元(谢某父亲代垫的费用);驳回邹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大部分由谢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全责,你该拿的赔偿一分不能少,但必须走对流程——先让保险公司赔,不够再找对方个人补,千万别自己默默扛损失! 很多人一出事故就慌了神,要么急着和对方私了吃大亏,要么以为保险公司不赔就只能认栽。其实法律早就划好了“三步走”的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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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是“黄金证据”,必须当场固定!
交警开的《事故认定书》就是你的“护身符”。像本案中,交警明确认定谢某全责,法院直接采信,不用你额外证明。建议:出事后第一时间报警,等交警到场划责,千万别嫌麻烦私下签“和解协议”——很多司机用“赔你几百块私了”忽悠人,结果后续治疗费翻倍,哭都来不及!记住:有骨折、脑震荡等伤情的,必须坚持等交警出认定书,这是后续索赔的根基。 -
赔偿顺序有讲究:保险公司先掏钱,别被“等实际发生”话术骗了!
很多人被保险公司忽悠“后续治疗费要等实际发生才能赔”,但本案法院直接按鉴定意见支持了28000元后续费。关键点:- 交强险(保12万)优先赔医疗费、伤残费等,不够的部分由商业险(本案保200万)接着赔;
- 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只要鉴定合理,法院会一并处理,不用等到实际花完钱;
- 但像误工费、护理费这些,必须提供实际损失证据(比如单位扣工资证明),否则法院会核减(本案误工期从270天砍到188天)。
你的行动清单: - 住院时让医生写清所有伤情(本案10项诊断全列明,避免漏赔);
- 自行委托鉴定选正规机构(双方同意更好),保留发票;
- 车损别信保险公司单方定损,协商或找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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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的钱能“双向抵扣”,别让好心变损失!
本案中,保险公司垫了23000元、谢某父亲垫了10000元,法院直接在赔款里扣除,还判邹某返还谢某10000元。这意味着:- 如果你垫钱救人,务必留转账记录+对方收条,法院会强制返还;
- 对方垫钱的,也别心软说“不用还”,必须写进协议——否则后续索赔时可能被扣减。
特别提醒: 诉讼费、鉴定费保险公司不赔(本案由谢某承担),所以别拖着不鉴定,早点确定损失能少花冤枉钱!
最后给你的“保命锦囊”:
- ✅ 马上做:保存所有票据(医疗单、交通票、修车发票),拍伤情照片,记下对方车牌和保险单号;
- ✅ 3天内做:去交警队调取事故认定书副本,联系保险公司备案;
- ✅ 15天内做:咨询专业律师做伤残鉴定(十级伤残就能多赔10万+,本案残疾赔偿金占大头);
- ❌ 绝对别做:轻信“私了”口头承诺、签空白协议、超1年不起诉(人身伤害索赔时效仅1年)。
事故不是终点,依法索赔才是起点。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你拿的,一分一厘都要理直气壮去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