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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肇事保险公司只赔交强险-进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进贤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124民初323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5日21时51分许,徐某驾驶小型轿车经进贤县民和某嘉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赣果鲜路段,车辆前部与经嘉禾路由北往南直行的罗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前部发生碰撞,又与胡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前部发生碰撞,导致罗某驾驶的车辆与同向熊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右前侧发生碰撞,造成罗某、胡某受伤,四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徐某在事故现场未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于当晚22时08分左右离开现场。2025年1月7日09时左右,徐某到进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投案。2025年1月7日经进贤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对徐某进行尿液检测,显示依托咪酯呈阳性。经进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徐某承担全部责任,罗某、胡某、熊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当日,胡某从进贤县某医院转院至南昌大学某医院,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3日住院治疗7天,出院医嘱建议继续住院治疗;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2日继续住院治疗9天,出院医嘱建议休息3个月,加强护理和营养各3个月。胡某合计住院17天,共花费医疗费72961.36元。经鉴定,胡某的损伤未达伤残标准。徐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公司新建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徐某已垫付40000元,本次事故另造成罗某受伤且已起诉。

法院判决:

  1. 中国某公司新建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胡某25437.39元;
  2. 徐某赔偿胡某28191.36元(已扣除垫付的40000元);
  3. 驳回胡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毒驾出事,保险公司只赔"小头",大头自己掏!
这是本案最核心的教训。很多人以为买了车险就万事大吉,但法院明确指出:"毒驾是商业险免赔事由"。徐某尿检显示吸毒阳性,所以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了2.5万元,剩下的6.8万元损失全部由徐某个人承担。

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办?记住这5点:

1️⃣ 第一时间锁定"毒驾"证据,这是索赔关键!

本案中徐某逃逸后投案,但尿检报告成了"铁证"。如果你遭遇事故:

2️⃣ 别被"交强险18万"忽悠,实际能拿的可能只有1万出头

交强险限额不是全部给你:

3️⃣ 没伤残也能赔钱,这些项目别漏掉!

胡某鉴定没到伤残,但照样拿到:

4️⃣ 对方垫钱要打收条,否则可能白垫

徐某垫了4万,法院直接从赔偿款里扣除。但如果你:

5️⃣ 索赔金额别乱写,超标的自己买单

胡某一开始要14万,最后法院只支持5万多。结果:

最后提醒:
毒驾不只是赔钱问题!徐某还要面临:
⚠️ 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
⚠️ 刑事立案(若致人重伤可判3年以下)
作为普通人,夜间出行尽量避开可疑车辆,遇到事故先退到安全地带再报警。如果已受伤,务必在出院小结上写清"车祸导致",这是后续索赔的"黄金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