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字公司必须付钱,别被“代收代付”借口忽悠-上饶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02民初836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6月20日,潘某和上饶市某有限公司签了份《承租经营协议》。协议里写:
- 潘某租了上饶某商铺,经营水上乐园里的店铺,合同期一年(2024年6月29日到2025年5月30日)。
- 潘某的营业款由上饶市某有限公司代收,公司收35%当租金,剩下65%(扣除税费、水电等)要转给潘某。
- 潘某交了10万元保证金,协议说:如果没违规、没事故,闭园后15个工作日内公司得无息退钱。
- 协议还特别提:公司欠潘某往年营业款204,407.92元,得在开园前付2万、开园后5天内付5万、烟花节后付3万,最晚闭园前付清。双方在附件里确认了这笔欠款。
实际操作中: - 2024年6月26日,公司转给潘某2万元(备注“退营业款”);
- 2024年7月3日,公司又转了5万元(备注“往年营业款”);
- 但剩下的134,407.92元没给,10万元保证金也没退。
2024年8月30日,上饶某水上乐园发通告说8月31日正式闭园,可公司一直没付钱。
判决结果很简单:法院判上饶市某有限公司必须给潘某两笔钱:
- 10万元保证金 + 利息(从2024年9月24日起算,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
- 欠的134,407.92元营业款 + 利息(从2024年9月1日起算,按同样利率)。
公司不服说“我是替江西某兴业有限公司干活的,钱该他们付”,但法院没采信,案子受理费、保全费也由公司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就能少踩坑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合同上谁签字盖章,谁就得负责,别被“我是代收代付”的借口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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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说?
潘某的协议是直接和上饶市某有限公司签的,公司收钱、转钱、结算都用自己的账户,还和潘某确认了欠款。公司嘴上说“江西某兴业有限公司授权我操作”,但协议里江西某兴业有限公司根本没盖章签字,法院自然认公司是“正主”。就像你去饭店吃饭,服务员说“钱交给收银台”,结果收银台不退押金,你肯定找饭店老板理论,而不是找服务员个人——合同责任看白纸黑字的签字方,不是听口头解释。 -
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 签合同前盯紧“和谁签”:
别只看项目多热闹,重点看协议落款是谁!如果公司说“我是替XX集团干活的”,一定要让XX集团也盖章确认,否则出了问题只能找签字公司。比如本案,潘某协议里甲方(出租方)没盖章,只认了乙方(上饶市某有限公司),所以公司赖不掉。 - 所有钱款留证据:
转账备注写清楚用途(像潘某那样写“退营业款”),保留结算单、聊天记录。公司拖着不付钱时,这些就是“催债武器”。本案中潘某有附件确认欠款204,407.92元,公司只付了7万,法院一算就知道差多少。 - 别信“找别人要”的推脱:
如果对方说“钱归第三方管,我做不了主”,直接回一句:“合同是你签的,钱是你账户收的,按法律你就得付”。真要扯皮,法院会像本案一样——看协议实际履行人(谁收钱、谁结算),而不是听口头说辞。
- 签合同前盯紧“和谁签”:
最后提醒:合同不是儿戏,签字就得认账。遇到拖欠钱款,先发书面催告(微信、邮件都行),再不行直接起诉。记住,法律只保护较真的人——潘某敢告上法庭,10万保证金和13万多欠款一分没少拿回来,还让公司倒贴6千多诉讼费。下次签协议,多花5分钟看清“和谁签”,能省你半年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