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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对方承认欠款却拖延付款,法院判决必须全额支付-冷水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冷水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381民初329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告冷水江某公司是做耐火材料的公司,被告重庆某公司是做玻璃制品的公司。2023年3月11日,双方签订了一份《耐火材料订货合同》,约定原告卖耐火材料给被告,总金额779060元。2023年5月22日,又签了一份补充合同,追加金额10496元。原告按约定送货后,被告只付了328000元。2023年12月15日,双方签了《补充协议》,约定剩余货款在2024年2月8日前付10%,之后从2024年4月开始每月付10%,直到付清。但被告一直没按协议付款。经核对,被告实际欠货款461556元(原告起诉时按461496元主张)。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必须在7天内付清原告461496元货款;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18400元律师费的请求被驳回,因为合同里没写清楚这笔费用该谁出。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遇到货款拖欠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对方哪怕承认欠钱、说自己“经营困难”,只要合同签了、货送了,法院照样判你全额拿回货款;但律师费这类“额外开销”,必须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白,否则法院不支持。

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遇到类似情况容易犯两个错:

  1. 觉得对方“有苦衷”就心软拖延:比如被告在法庭上说“公司停产了,现金流紧张,求分期”,但这根本不是不付款的理由!法院只看合同约定——协议写了2024年2月8日付第一笔,到期不付就是违约,必须立刻付清。
  2. 以为打官司能要回所有费用:原告花了18400元请律师,结果法院一分不判给被告,就因为合同里没写“违约方要承担律师费”。类似地,差旅费、保全费这些,没约定就是自己扛。

下次遇到货款拖欠,这样做才靠谱:

记住:生意往来,合同就是“护身符”。该收的钱,一分不能少;该写的条款,一字不能漏。别等钱要不回来了才后悔!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