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签字领补偿款后不能再要求补差 -湘阴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案号:(2025)湘0624民初184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因村制改革,栗塘村、洞庭村及红菱村合并为湘阴县湘滨镇某村。刘某系原栗塘村四组组民。2019年,湘滨镇人民政府决定在某村栗塘四组片区进行集中建房,并开始推进该项目。2020年3月20日,湘滨镇人民政府向湘阴县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建设湘滨镇栗塘集中建房点,其中载明土地性质为建设预留用地,项目计划占地143亩,第一批建房120户。后因规划中涉及大堤禁脚50米范围内红线不允许建房,项目重新规划后总用地面积变更为108.3亩并获批建设,其中规划内征收了刘某2.95亩基本农田。
2020年5月14日,某村村委会召开了集中建房专题会议,会议明确土地、耕地、水面、青苗补偿按2019年政策不变。2020年5月20日,建房理事会作为甲方与深圳某装饰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合同,合同约定:水塘每亩1.5万元,其他耕地每亩3.5万元。上述土地价格包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020年6月2日,某村村委会召开了栗塘四组村民小组大会,理事会会长告知水面补偿15000元/亩,旱土、耕地35000元/亩。会上,刘某表示"我认为各类补偿过低,不同意搞。大堤禁脚内原有的自留田、自留土,我要回来"。
2020年6月15日,建房理事会发布通知,确认耕地按35000元/亩补偿到户。
根据某村村委会提供2020年7月《某村集中建房耕地面积补偿到组到户明细表》,刘某的耕地亩数为2.45亩,单价35000元,共计85750元,刘某在上面签字确认(签字时间为2023年7月)。2023年7月20日,刘某与组民许国文签订《协调函》,约定刘某补偿面积2.95亩。刘某共计收到村委会交付的现金103250元,另收到人头费7800元,合计111050元。
刘某主张大堤禁脚50米范围内有1.3亩自留耕地,但无产权证明。第二次开庭后,刘某提交了四组其他组民共同签字确认的一份《证明》,声称该地是1976年修大堤时分给他们的"菜地"。
判决结果:法院驳回了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38.44元由刘某负担。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农民签字领了土地补偿款,事后发现补偿标准比其他地方低,还能不能要求补差?法院给出的答案很明确——不能!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三个关键点您得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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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就是认可,领钱等于同意
刘某在2023年7月才签字确认补偿金额,并领取了11万多元。这一签字行为在法律上就等于他说"我同意这个补偿标准"。就像您去超市买东西,付款后就不能回头说"这价格比别家贵,你得退差价"一样。法院认为,既然您签字领钱了,就代表接受了这个方案,不能再反悔。 -
补偿标准是村民大会定的,不是村委会说了算
案子中村委会召开了村民小组大会,多数人同意了35000元/亩的补偿标准。虽然刘某当时说"补偿太低",但最终还是签字领钱了。法院认为,征地补偿标准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只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为个别村民事后觉得低就推翻。 -
大堤边上的地基本没补偿
刘某主张的1.3亩"自留地"在大堤禁脚50米范围内,根据湖南省水利法规,这属于水利部门管理区域,村民只有临时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就像您不能在河道里种菜然后要求国家赔偿一样,水利部门管理的土地,农民不能获得征地补偿。
给农民朋友的5条救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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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时竖起耳朵听
村里开征地补偿会时,一定要到场听清楚补偿标准是多少。别光听别人说"标准很低"就跟着起哄,要问清楚为什么是这个价、和县里标准差多少。有疑问当场提,别等到签字时才后悔。 -
签字前先算明白账
拿到补偿明细表别急着签字!先算算:亩数对不对?单价合不合理?和村里其他人家比一比。如果觉得低,可以要求村委会解释,或者暂时不签字,咨询专业人员后再决定。 -
别被"人头费"蒙蔽双眼
刘某收到的11万多元里,有7800元是"人头费"(按人头补的),实际土地补偿才10万多。很多人只看总数,没注意钱是怎么分的。一定要问清楚:哪部分是地的钱?哪部分是青苗的钱?哪部分是人头费? -
特殊区域土地要格外小心
大堤边、河道边、水库旁的土地,通常没有完整产权。如果您长期在这类区域种菜,最好先去村委会或水利部门问问:这地到底归谁管?能不能获得补偿?别等到征地时才发现"白种几十年"。 -
有问题赶紧提,别等完工才维权
刘某从2020年项目开始到2023年才打官司,时间拖太久了。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发现问题应尽快提出,最迟不要超过1年。等到房子都建好了,再想维权就难上加难了。
最后提醒: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遇到征地补偿问题,宁可慢一点、谨慎一点,也不要稀里糊涂签字领钱。记住,签字那一刻起,您就失去了讨价还价的权利!如果对补偿标准真有异议,务必在签字前书面提出,并保留好证据,这才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正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