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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书面合同也能讨回货款,一人公司股东要小心债务连带责任-武汉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7 武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104民初1099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张某在湖北恩某科技有限公司下单脲醛胶,指定送货至某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武汉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湖北恩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湖北恩某科技有限公司向武汉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5年3月1日,湖北恩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微信向张某发送对账单,说明“核对一下543814.94”,张某于2025年3月4日回复“收到”。2025年3月27日,湖北恩某科技有限公司会计在“华星&恩年对账群”内发送对账明细,注明“截至2024年12月24日止贵公司欠我司货款543814.94……本期对账单收到三天内不提出异议,视同认可”。张某在庭审中确认湖北恩某科技有限公司供货总金额为2244341元,武汉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付货款1700526.06元。武汉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张某个人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武汉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湖北恩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43814.94元及逾期利息(自2025年7月2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张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驳回湖北恩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没签书面合同,照样能要回货款;但如果你开的是"一人公司",欠债可能连累你个人钱包! 很多小老板觉得"口头说好就行",或者认为"公司欠债和我私人无关",结果吃了大亏。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

1. 没合同≠没证据!交易全程要留痕

2. 一人公司老板:你的钱包和公司是"连体婴儿"!

3. 逾期利息别乱要,法院只认"合理损失"

特别提醒

记住:做生意可以讲人情,但法律只认证据。该签的合同要签,该留的记录要留,一人公司的老板更要给公司财产"划条隔离带"——省得最后公司欠债,你的房子车子全被抵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