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伤者主动要求肇事者离开,双方各担50%责任-公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22民初375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5月23日,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2025年2月22日23时2分,被告尚某报警称,2025年2月22日21时30分许,其驾驶X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公石线由南向北行驶至2KM+650M处将行人原告龙某挂倒,造成原告龙某受伤,因伤势较轻,原告龙某强烈要求被告尚某不报警和送医院检查,被告尚某同意后驾车驶离现场,但在行驶至公安县埠河镇境内时,经他人提醒报警备案。本案肇事车辆X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在事故发生时由被告尚某驾驶,在被告平安某投保了交强险及保额为10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原告龙某受伤后被送往公安县某医院住院治疗52天,花费住院费14360.76元,出院医嘱加强营养。2025年8月30日,公安九鼎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原告龙某伤残程度为十级,伤后误工休息时间为180日,护理时间为90日,营养时间为90日,原告花费鉴定费1400元。
法院简单总结判决结果:
- 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共赔偿龙某148952元(交强险赔147051元+商业险赔1901元);
- 案件受理费由尚某承担824元,龙某承担934.02元;
- 驳回龙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伤者别主动让肇事者“一走了之”,否则可能自己也要赔钱!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教训是:龙某明明被车撞了,却因自己一句“你别报警,赶紧走”,最后要和肇事者各担一半损失! 法院查清楚后认为:尚某晚上开车没注意行人,该赔;但龙某受伤后主动要求对方“不报警、不送医”,导致事故责任说不清,自己也有错。所以双方各负50%责任——保险公司先赔大头,剩下的损失两人平摊。
如果你遇到类似车祸,千万记住这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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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活别让肇事者“悄悄溜走”!
就算你觉得自己伤得轻(比如只是擦伤),也必须坚持让对方停车报警。像龙某那样说“你走吧,我不用管”,看似“大度”,实则埋雷:没有交警现场定责,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最后你连医药费都得自己扛一半!记住:安全第一,程序不能省——报警是保护你的“护身符”。 -
第一时间做3件事:拍照、留证、等交警
- 拿出手机拍现场:包括对方车牌、车身痕迹、你倒地的位置、路面监控(如有);
- 找路人当证人:哪怕只有一个目击者,也要记下姓名电话;
- 别碰对方车辆:移动车辆可能破坏证据,等交警来处理。
(本例中因龙某没留证据,法院只能靠“双方说法+医院记录”推断责任,结果他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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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不能拖,越早越有利
龙某出院后立刻做了伤残鉴定(十级伤残),这才明确赔了9万多元残疾赔偿金。如果你受伤:- 出院前让医生写清“需休息X天、加强营养”;
- 1-2个月内去做司法鉴定(像龙某花1400元做误工/护理期鉴定),这是算赔偿的关键依据!
- 别信“私了给现金”:口头承诺可能反悔,所有赔偿必须走正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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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怎么赔?记住“两步走”
- 第一步:交强险兜底(最高赔20万)
无论责任大小,对方交强险必须先赔你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本案中平安某直接赔了14.7万)。 - 第二步:商业险按比例补
超过交强险的部分,才按责任比例从商业险出(本案剩3802元,双方各50%,平安某只赔了1901元)。
关键提醒:如果肇事者逃逸,商业险可能不赔!但本例因龙某自己“放走”对方,法院仍判商业险赔了——但这是特例!千万别赌运气,报警才是王道。
- 第一步:交强险兜底(最高赔20万)
最后说句大实话:
交通事故不是“你情我愿”的私事!龙某以为“放对方一马”是好事,结果倒贴934元诉讼费,还少拿了一半赔偿。下次遇到车祸,哪怕对方跪地求你“别报警”,也请捂紧手机打122——你的“善良”,可能变成打脸的巴掌。 安全无小事,该较真时就较真!
(注:文中龙某、尚某、平安某等名称已按匿名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