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交通事故伤者同样能获赔误工费-公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22民初35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31日15时40分许,朱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公安县埠河镇荆江路变电站堤路段从北侧围堤左转弯上路时,与李某乙驾驶的载有李某甲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李某乙和李某甲受伤。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乙、李某甲无责任。
事发后,李某甲住院39天,诊断为右侧胫骨平台骨折、右腓骨上段骨折等,花费医疗费40489.71元。出院医嘱要求“患肢支具制动,休息三个月,加强营养和护理”。经鉴定,李某甲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鉴定费2240元。事故发生前,李某甲在公安县埠河镇复兴场村从事农业生产。
朱某车辆在某荆州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垫付15000元,朱某垫付4957.95元。
判决结果:
- 某荆州市分公司赔偿李某甲136687.06元;
- 某荆州市分公司返还朱某垫付款4957.95元;
- 驳回李某甲其他诉讼请求(如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部分主张未获全额支持);
- 案件受理费1776.45元,由李某甲负担71.45元,朱某负担1705元。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关键3点让您少踩坑
观点核心:60岁以上伤者只要能证明实际劳动,就能拿到误工费!别再被“年纪大没工作”忽悠放弃赔偿。
本案中,66岁的李某甲(1958年出生)因事故骨折致残,保险公司曾拒绝赔偿误工费,理由是“已超退休年龄”。但法院结合村委会证明、土地承包证,认定她仍在务农,最终支持了26902.8元误工费。这打破了一个常见误区:法律只看“实际是否劳动”,而非年龄! 如果您或家人遇到类似事故,请牢记以下3点:
1. 误工费索赔:年龄不是“拦路虎”,证据才是硬道理
- 法院怎么判:李某甲66岁,但村委会和土地承包证证明她务农,法院按农林牧渔行业标准计算了180天误工费。
- 您该怎么做:
✅ 若60岁以上仍在工作(务农、打零工、开店等),立即收集:- 收入证明:雇主签字的劳务协议、工资流水;
- 劳动事实证明: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务农/务工证明、土地承包证、摊位租赁合同等。
❌ 别轻信“年龄大没误工费”的说法——保险公司常以此压低赔偿,但法律保护实际损失!
2. 鉴定费必须赔!别被“保险不包”忽悠
- 法院怎么判:保险公司拒赔2240元鉴定费,法院依据《保险法》明确:鉴定费是确定损失的必要费用,必须由保险公司承担。
- 您该怎么做:
✅ 伤情可能构成伤残时,第一时间做司法鉴定(选有资质机构),并保存:- 鉴定费发票原件;
- 鉴定报告(明确伤残等级、三期时限)。
❌ 别因怕麻烦不做鉴定——十级伤残光赔偿金就6万多元,鉴定费2000元是“小投入大回报”!
3. 交强险要“分蛋糕”,多人受伤必须抢时机
- 法院怎么判:事故还有另一伤者李某乙,法院按两人损失比例分配交强险(李某甲仅获赔9374元医疗费,而非全额1.8万元)。
- 您该怎么做:
✅ 多人受伤时,务必尽快起诉:- 交强险总额固定(医疗费1.8万、伤残18万),伤者越多,每人分得越少;
- 起诉越晚,可能因他人先索赔导致您份额不足。
❌ 别拖延协商——本案李某甲因未及时起诉,交强险医疗费部分仅得52%(9374元÷1.8万)。
最后提醒:
- 精神抚慰金别乱要:李某甲主张8000元,法院仅支持3000元(十级伤残通常2000-5000元)。主张过高可能像她一样自担71元诉讼费!
- 垫付款记得核对:朱某垫付的4957.95元,最终由保险公司返还。所有垫付务必保留凭证,否则可能“打水漂”。
一句话总结:事故后抓住3步——报交警定责→存好劳动/医疗证据→及时鉴定起诉。别因不懂法少拿几万块,法律保护每一个踏实劳动的人!(注: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