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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交通事故伤者同样能获赔误工费-公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公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22民初35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31日15时40分许,朱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公安县埠河镇荆江路变电站堤路段从北侧围堤左转弯上路时,与李某乙驾驶的载有李某甲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李某乙和李某甲受伤。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乙、李某甲无责任。
事发后,李某甲住院39天,诊断为右侧胫骨平台骨折、右腓骨上段骨折等,花费医疗费40489.71元。出院医嘱要求“患肢支具制动,休息三个月,加强营养和护理”。经鉴定,李某甲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鉴定费2240元。事故发生前,李某甲在公安县埠河镇复兴场村从事农业生产。
朱某车辆在某荆州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垫付15000元,朱某垫付4957.95元。

判决结果

  1. 某荆州市分公司赔偿李某甲136687.06元;
  2. 某荆州市分公司返还朱某垫付款4957.95元;
  3. 驳回李某甲其他诉讼请求(如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部分主张未获全额支持);
  4. 案件受理费1776.45元,由李某甲负担71.45元,朱某负担1705元。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关键3点让您少踩坑

观点核心60岁以上伤者只要能证明实际劳动,就能拿到误工费!别再被“年纪大没工作”忽悠放弃赔偿。

本案中,66岁的李某甲(1958年出生)因事故骨折致残,保险公司曾拒绝赔偿误工费,理由是“已超退休年龄”。但法院结合村委会证明、土地承包证,认定她仍在务农,最终支持了26902.8元误工费。这打破了一个常见误区:法律只看“实际是否劳动”,而非年龄! 如果您或家人遇到类似事故,请牢记以下3点:

1. 误工费索赔:年龄不是“拦路虎”,证据才是硬道理
2. 鉴定费必须赔!别被“保险不包”忽悠
3. 交强险要“分蛋糕”,多人受伤必须抢时机

最后提醒

一句话总结:事故后抓住3步——报交警定责→存好劳动/医疗证据→及时鉴定起诉。别因不懂法少拿几万块,法律保护每一个踏实劳动的人!(注: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