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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经债务人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债务人应向新债权人还款-黄石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黄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民初1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2年至2015年期间,新疆某公司向湖北某丁公司借款572,500,000元。其中:

在2013年1月6日至2023年10月17日期间,新疆某公司分61笔共偿还借款本金274,755,000元,尚欠297,745,000元未还。

2018年2月21日,湖北某丁公司更名为湖北某丙公司。

2023年10月28日,湖北某丙公司作为转让方、湖北某甲公司作为受让方、新疆某公司作为债务人,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湖北某丙公司将对新疆某公司的297,745,000元债权转让给湖北某甲公司,新疆某公司作为债务人在协议上盖章确认。

2025年5月,湖北某甲公司委托律师向新疆某公司追讨欠款,支付律师费200,000元。因新疆某公司未还款,湖北某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新疆某公司向湖北某甲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97,745,000元,并支付律师费60,000元(原主张200,000元,法院酌情减少),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新疆某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债权转让只要经过债务人签字确认,债务人就必须向新债权人还款,不能再以"不认识新债权人"为由拒绝付款。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以为"债是欠原债权人的,跟新债权人没关系",这是大错特错!本案中,新疆某公司虽然只跟湖北某丁公司(后更名为湖北某丙公司)有借款关系,但当三方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盖章确认后,法律就认定新疆某公司同意向湖北某甲公司还款了。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应该这样处理:

  1.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且最好让债务人确认
    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最好的方式是三方(原债权人、新债权人、债务人)签订书面协议,像本案这样让债务人亲笔签字或盖章确认。如果只有原债权人单方面通知,债务人可能以"没收到通知"为由拒绝还款,到时候还得打官司证明已经通知了。

  2. 仔细核对债权金额,保留所有证据
    本案中湖北某甲公司能胜诉,关键在于提供了完整的借款合同、转账凭证、还款明细等证据。特别是大额借款,一定要有书面合同和银行转账记录,不能仅凭口头约定。如果是现金借款,一定要让对方写收条。

  3. 律师费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湖北某甲公司主张20万元律师费,但法院只支持了6万元。因为法院会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标的额大小来判断律师费是否合理。标的额近3亿的案子,20万律师费确实偏高。所以,签委托合同时要约定合理费用,否则法院可能不全支持。

  4. 债务人不要轻易在转让协议上签字
    新疆某公司败诉的主要原因是自己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盖了章。作为债务人,如果你对债务金额有疑问,千万别急着签字确认!应该先核对账目,确认无误后再签字。本案中新疆某公司虽然经营困难,但对债务金额没有异议,所以只能乖乖还钱。

实用小贴士:

记住:签字盖章无小事!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在签署任何法律文件前,务必看清内容,确认金额无误后再签字。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像本案中的新疆某公司一样,欠钱就得还,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