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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岁老人交通事故受伤仍可获赔误工费-长垣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长垣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783民初636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1月28日9时许,丁某驾驶“长垣813168”号电动四轮车,在长垣市友谊北街与卫华大道交叉口向东转弯时,撞上赵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导致赵某受伤、车辆损坏。交警认定丁某违反交通法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赵某住院治疗123天,诊断为胫骨平台骨折,花去医疗费34867.04元、辅助器具费2060元。经司法鉴定,赵某右膝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丁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在中国某保险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投保了“骑行保”保险(伤残限额11万元、医疗限额1万元、财产限额2000元),但保险条款约定每次事故免赔200元或15%(取高者)。
赵某虽已63岁,但提供了保洁单位的营业执照、工牌、区域公示牌及负责人证明,证实其在长垣某保洁公司工作。

判决结果:

  1. 中国某保险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赔偿赵某100974.40元(含伤残、医疗、财产损失);
  2. 丁某个人赔偿赵某50241.19元(扣除已付8000元);
  3. 驳回赵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这样处理最稳妥!

核心观点:年龄不是“免赔金牌”,证据才是关键!
很多老人出事故后,保险公司或肇事方常以“您超60岁了,没有工作损失”为由拒赔误工费。但本案明确告诉我们:只要能证明实际在干活、有收入减少,哪怕63岁也能拿回误工费!

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这样做才不吃亏:

  1. 误工费别主动放弃!

    • 保险公司说“年龄大不赔误工费”?直接怼回去!法院支持的关键是实际务工证据
      ✅ 保留工作证明(单位盖章的书面说明+负责人签字);
      ✅ 收集工牌、排班表、工资流水(哪怕现金发放,也要让单位写清楚金额);
      ✅ 找同事出庭作证(本案中证人证言直接帮赵某赢了误工费)。
    • 特别提醒:保洁、保安等老年常见工作,法院普遍认可其合理性,别因年龄心虚!
  2. 看清保险的“免赔陷阱”

    • 本案中“骑行保”看着赔11万,但合同藏着“免赔15%或200元”的条款,最终保险公司少赔了1.5万多元。
    • 行动建议
      🔹 事故后第一时间查保单!重点看“特别约定”“免责条款”;
      🔹 要求保险公司书面说明赔偿计算方式(本案中法院按85%赔付,就是抠准了合同条款)。
  3. 伤残和精神损失别漏算

    • 十级伤残也能赔7万多(按城镇标准×17年×10%);
    • 精神抚慰金5000元直接支持!法院明确:伤残即算“严重精神损害”,无需额外证明。
    • 操作 tip:做伤残鉴定时,同步把精神损害写入诉讼请求,避免后期补证麻烦。

最后划重点:

小贴士:遇到事故先报警、固定证据,别轻信“私了”!像丁某垫付8000元后,最终个人仍要赔5万,正规流程才能保全权益。记住:法律保护每一个踏实干活的人,年龄从来不是弱势标签。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当事人及企业名称已按规范隐去,如“某丁”改为“丁某”,“中国某有限公司”改为“中国某保险有限公司”)